计量服务第2次
计量服务第2次
1、需完成全部仪器的计量,并提供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由于仪器计量前即产生故障导致无法计量的情况除外。 2、本计量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计量费及因此产生的交通、快递、仪器破损的维修及赔付、外包等全部费用及服务。 3、本项目不得转包,若确有部分仪器设备的校检资质不具备,可进行外包,外包仪器数量不超过本次拟计量仪器设备总台套数的6%。外包的计量机构必须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且具备相应仪器设备的检校资质。
项目名称:计量服务(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21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711号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11-03 18:02:03
报名结束时间:2023-11-08 00:00:00
发布时间:2023-11-03 15:02:03
采购编号:HLJGCYC********Z202*****894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其他特殊资格条件: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
可有效证书及附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及附表(附表内容应全部包含招标公告附表所列需检校
的项目),且具备相关服务经验;
2、投标人需自行完成全部计量项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
意,不得将本计量服务项目中的仪器设备转给其他计量
机构进行计量。
3、若确有部分仪器设备的校检资质不具备,经采购人书
面同意,投标人对于部分不具备校检资质的仪器设备,
可代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
量,但代送仪器数量不超过本次拟计量仪器设备总台套
数的6%。除此之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方式将本
计量服务项目中的仪器设备转给其他计量机构进行计量。
标签: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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