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各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广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已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第13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
广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发挥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效益,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川自然资发〔2020〕57号)、《广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2021〕-137)、《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省级整体验收工作的通知》(〔2023〕-426)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利用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开展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第三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120-2006)《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有关标准及规范作为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标准。经批准的立项文件、勘查设计及预算、设计变更文件等作为项目竣工验收依据。
第二章 项目初验
第四条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分为初验、终验两个阶段。
第五条 项目实施完工后由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初验。初验前,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应组织开展并完成技术复核,复核合格方能进入验收程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对项目应进行自查。为提速增效,可分批次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技术复核包括工程数量是否与施工图设计成果及变更批复文件一致,工程建设质量是否达到有关技术要求,修复治理面积及各地类面积、比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新增耕地地类、数量、质量等别情况,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等内容。技术复核可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实施。
第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合格,完成资料收集和总结报告后,向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初验申请。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在接到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初验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县(区)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财政及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对初验合格项目出具验收意见;对初验不合格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或业主)组织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初验。项目单项工程初验比例应达到100%。
第七条 项目初验的主要内容:
审查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审查合同执行情况;审查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作总结报告情况;审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任务量是否与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变更批复文件一致,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有关要求;审查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涉及地质灾害治理构件和建筑物安装物检测);检查项目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实际修复治理面积和土地复垦利用率等主要绩效指标是否达标。
第八条 项目初验应审查的资料:
项目立项及审批文件,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料、相关合同,经评审批准的实施方案、调查(勘查)报告、施工图设计成果,项目竣工报告(含竣工图)、监理报告、验收相关总结报告等材料,技术复核报告,项目变更资料,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涉及地质灾害治理构件和建筑物安装物检测),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书。
第九条 项目初验程序:
(一)成立项目验收组。验收组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财政等部门专业人员,应为单数。
(二)实地查验工程建设情况,听取建设、调查(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介绍以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民群众的意见。
(三)查阅项目相关资料。
(四)召开验收组会议,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由项目建设、调查(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报告,并接受项目实施情况咨询。
(五)验收组集中讨论,对初验合格的项目出具初验意见并签字,对初验不合格的项目出具限期整改意见。
(六)验收组与项目建设单位就初验情况交换意见。
第十条 项目完工并经初验合格后,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应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审计、财政部门申报工程结算审计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务决算作为项目最终决算依据。
第三章 项目终验
第十一条 项目初验合格后,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项目终验申请。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终验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开展终验,并出具终验意见书。
第十二条 项目终验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建设任务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制度执行情况。
(二)审查初验所提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终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审查实际修复治理面积和土地复垦利用率等主要绩效指标是否达标。
(四)对终验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讨论形成项目终验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终验应提交的材料:
(一)县(区)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项目终验的请示文件。
(二)项目立项及审批文件,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料、相关合同,经专家审查通过的调查(勘查)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报告,项目竣工报告(含竣工图)、监理报告,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总结报告,技术复核报告,项目变更资料,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涉及地质灾害治理构件和建筑物安装物检测)。
(三)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初验意见及整改情况报告。
(四)工程管护移交协议。
(五)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以及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套合图(含土地利用类型一览表)。
第十四条 项目终验程序:
(一)成立项目验收组。验收组成员为省、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专家库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地质环境等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以及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财务、地灾、地籍地政、土地整治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实地查验工程建设情况,听取建设、调查(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介绍以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民群众的意见。
(三)查阅项目相关资料。
(四)召开验收组会议,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由项目建设、调查(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报告,并接受项目实施情况咨询。
(五)组织填写《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工程量一览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项目质量一览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进度验收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资金拨付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责任表》。
(六)验收组与项目建设单位就终验情况交换意见,对终验通过的项目出具终验意见并签字。对终验未通过的项目现场交换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由组织验收单位对整改内容进行复核,直至验收合格。
第十五条 项目终验合格后,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应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后期管护单位并组织工程移交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第十六条 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腾退建设用地和新增耕地的,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核定指标规模。
第十七条 项目竣工终验通过后,实施过程中的审批文件、调查(勘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工程监理文件、施工资料、检查验收资料、资金审批、结算(决算)和审计报告、技术资料、影像资料等及时科学分类归档保存。密级文件按照保密管理规定,严格保管。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项目验收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九条 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验收资料通过验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生效,有效期五年。《广元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2020〕133号)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1.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地质灾害治理构件和建筑安装物检测要求
3.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工程量一览表
4.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工程质量一览表
5.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进度验收表
6.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资金拨付表
7.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责任表
8.竣工验收备查档案资料目录
9.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各类验收总结报告格式
10.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意见书格式
附件1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工程名称:项目编号:No:
致:(项目组织单位) 本工程已于年月日施工完毕,并完成了工程质量评定与自验,特申请组织竣工验收。工程情况报告如下: 1.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简介: 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结论: 3.竣工验收资料准备情况: 4.自验情况: 5.工程治理效果评价: 项目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审査意见: 主管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市自然资源局审核意见 主管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注:当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与项目业主相同时,相应栏目可以归并。
附件2
地质灾害治理构件和建筑安装物检测要求
1.混凝土抗滑桩桩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数量占总桩数5%,最少2根。
2.混凝土桩基座桩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30%。
3.预应力锚索承载力检测:随机抽取总数的10%-20%进行超张
拉检验,张拉力为设计锚固力的120%。
4.锚杆承载力检测:不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3根。
5.注浆效果检测:注浆孔数的3%-5%,且不应少于5个。
6.喷射砼抗压强度检测:每喷射50-100m3混合料或混合料小于50m3的独立工程,不得少于一组,每组试块不得少于3个;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做一组。
7.现浇砼抗压强度检测:每100m盘,但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1组。
附件3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工程量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部工程 | 分项工程名称 | 施工图设计 | 竣工报告 | 监理 | 初验 | 终验 | |||||||
工程量 | 单位 | 工程量 | 变更 | 认定 | 变更 | 确认 | 整改 | 工程量 | |||||
调增 | 调减 | 调增 | 调减 | 要求 | 完成 | ||||||||
矿山土地恢复治理 | 压占土地恢复治理 | ||||||||||||
工业用地与建设用地整治 | |||||||||||||
工矿用地复垦 | |||||||||||||
利用价值下降土地恢复治理 | |||||||||||||
矿山地形地貌景观恢复治理 | 矿山开采遗迹保护工程 | ||||||||||||
经济林地 | |||||||||||||
灌丛地 | |||||||||||||
林地(乔木林) | |||||||||||||
草地 | |||||||||||||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 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防治 | ||||||||||||
矿渣泥石流防治 |
填写说明:1.施工图设计、初验工作量由组织单位填写;
2.竣工报告工作量由施工单位填写;
3.监理工作量由监理单位填写;
4.本表设计内容不够可另附页。
附件4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工程质量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分部工程 | 分项工程名称 | 竣工图 | 竣工报告自检 | 监理报告 | 初验 | 终验 |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隐蔽工程 | 工程材料要求 | 重大质量隐患 | 工程查验 | 査验资料 | 初验整改 | 审计 | 综合评定 |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有 | 无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是否合格 | ||||||
矿山土地恢复治理 | 压占土地恢复治理 | ||||||||||||||||||
工业用地与建设用地整治 | |||||||||||||||||||
工矿用地复垦 | |||||||||||||||||||
利用价值下降土地恢复治理 | |||||||||||||||||||
矿山地形地貌景观恢复治理 | 矿山开采遗迹保护工程 | ||||||||||||||||||
经济林地 | |||||||||||||||||||
灌丛地 | |||||||||||||||||||
林地(乔木林) | |||||||||||||||||||
草地 | |||||||||||||||||||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 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防治 | ||||||||||||||||||
矿渣泥石流防治 | |||||||||||||||||||
填写说明:1.施工图设计、初验工作量由业主单位填写;2.竣工报告工作量由施工单位填写;3.监理工作量由监理单位填写;4.本表设计内容不够可另附页。
附件5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进度验收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延期时间(天) | 延期原因及签认 | |||
自然因素 | 施工组织不当 | 非责任方原因 | ||||
招投标(合同)文件 | ||||||
工程实施 | ||||||
违约处分 意见 | 监理单位违约责任认定 | |||||
业主意见 | ||||||
施工单位 |
验收日期:年月日
附件6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资金拨付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初验合格 | 余额(万元) | 延期拨付原因 | ||||
施工进度 | 施工质量 | 未完成工作量 | 资金未到位 | |||||
招投标(合同)文件拨付金额及比例 | ||||||||
工程实施 | ||||||||
违约处分意见 | 监理单位违约责任认定 | |||||||
业主意见 | ||||||||
施工单位签字 |
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件7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责任表
(由业主单位填)
项目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
项目年度 | 批复资金(万元) | ||||||
承担单位名称 | 任务书下达时间 | ||||||
项目设计 | 设计单位名称 | 设计审査时间 | |||||
设计单位资质 | 设计批复时间 | ||||||
项目施工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标通知书 | 有□无□ | ||||
施工合同 | 有□无□ | ||||||
施工单位资质 | 开工报告 | 有□无□ | |||||
施工日志 | 有□无□ | ||||||
项目开工时间 | 施工总结报告 | 有□无□ | |||||
项目区公示牌 | 有□无□ | ||||||
项目监理 | 监理单位名称 | 工程监理报告 | 有□无□ | ||||
监理单位资质 | |||||||
竣工验收 | 组织验收单位 | 省厅□、市(州)□、 县(市、区)□ | |||||
验收意见 | 有□无□ | ||||||
验收时间 | 工程竣工图 | 有□无□ | |||||
施工质量评定 | 合格□不合格□ | 影像图片资料 | 有□无□ | ||||
竣工结算 | 总投入资金(万元) | 工程决算报告 | 有□无□ | ||||
中央投入资金(万元) | |||||||
地方投入资金(万元) | 审计报告 | 有□无□ | |||||
其他投入资金(万元) | |||||||
治理成效 | 治理内容及成效 |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 治理内容:效果:保护 | 人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元财产安全。 | |||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治理 | 治理内容: 效果:恢复植被公顷;乔木成活率%,灌草盖 度度。 | ||||||
矿山土地恢复治理 | 治理内容: 效果:整理面积公顷;治理恢复土地公顷。 |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件8
竣工验收备查档案资料目录
序号 | 档案名称 | 建设 业主 | 监理 单位 | 施工单位 | 设计单位 | 勘查单位 | 备注 |
1 | |||||||
1.1 | 立项及审批文件 | √ | |||||
1.2 | 审批的市(州)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方案 | √ | |||||
1.3 | 工程管理文件 | √ | |||||
(1) | 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 √ | |||||
(2) | 全部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文件 | √ | |||||
(3) | 参建各方情况汇总表及资格、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 √ | |||||
1.4 | 工程建设大事记 | √ | |||||
1.5 | 有关重要纪要、实录材料等 | √ | |||||
1.6 | 工程移交文件和其它文件 | √ | |||||
1.7 | 建设管理报告 | √ | |||||
2 | 勘查、设计文件 | ||||||
2.1 | 勘查报告及评审意见和附件 | √ | |||||
2.2 | 施工图设计及评审意见、附件 | √ | |||||
2.3 | 有效的设计变更及批复文件、附件 | √ | |||||
2.4 | 勘查、设计总结报告 | √ | √ | ||||
3 | 监理文件 | ||||||
3.1 | 监理报告(含监理大纲、规划、细则及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拨附等内容) | √ | |||||
3.2 | 监理日志 | √ | |||||
3.3 | 监理记录、通知、月报等附件 | √ | |||||
3.4 | 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 √ | |||||
4 | 施工文件 |
4.1 | 竣工报告(含投标、中标、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及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拨附等内容) | √ | |||||
4.2 | 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前申报文件 | √ | |||||
4.3 | 施工日志、记录文件、大事记、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验收、评定文件及报告等附件 | √ | |||||
4.4 | 工程施工管理文件 | √ | |||||
4.5 | 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 √ | |||||
5 | 工程验收文件 | ||||||
5.1 | 工程竣工图(含分部、分项工程) | √ | |||||
5.2 | 财务结算报告 | √ | |||||
5.3 | 整改材料及证明文件 | √ | √ | √ | √ | ||
5.4 | 参建单位工程总结报告 | √ | √ | √ | √ | √ | |
5.5 | 验收意见书 | √ | |||||
6 | 工程资金使用文件 | ||||||
6.1 | 工程计量签证及附件、附图 | √ | √ | √ | |||
6.2 | 工程款支付结算文件 | √ | √ | √ | √ | √ | |
6.3 | 决算及审核、审计报告 | √ | |||||
7 | 声像、电子档案及其它 | ||||||
7.1 | 声像、照片档案 | √ | √ | √ | √ | √ | |
7.2 | 电子(光盘)档案 | √ | √ | √ | √ | √ | |
7.3 | 其它 | √ | √ | √ | √ | √ |
附件9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各类验收总结报告格式
XX市XX县(区)XX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工程竣工总结报告
矿区名称:
工程名称:
承担单位名称:
承担单位负责人:
工程批准文号:
年 月 日
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 矿区名称 | |||
工程类型 | ||||
治理方案审批部门 | 设计报告审批部门 | |||
工程预算 | 工程决算 | |||
参建单位 | 单位 | 名称 | 资质 | 选定方法 |
勘查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管护单位 |
|
二.完成工程施工与合同约定内容情况: |
三.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等)的评价: |
四.对工程勘査、设计、监理、管护等的评价: |
五.工程资金使用情况: |
六.对生态修复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的意见: |
七.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担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参建各方情况汇总表
工程名称 | 工程类型 | |||
工程地址 | 工程造价 | |||
组织单位 | ||||
施工单位 | 单位名称 | 资质证书号 | ||
法人姓名 | 资质级别 | |||
勘查单位 | 单位名称 | 资质证书号 | ||
法人姓名 | 资质级别 | |||
设计单位 | 单位名称 | 资质证书号 | ||
法人姓名 | 资质级别 | |||
监理单位 | 单位名称 | 资质证书号 | ||
法人姓名 | 资质级别 | |||
备注 |
XX市XX县(区)XX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矿区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
施工单位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工程批准文号:
年 月 日
一.工程建设概况和合同履约情况: |
二.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情况: |
三.主控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设计变更与实施情况: |
四.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及其相应的处理措施,遗留的质量问题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
五.主控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及施工过程中的自检、自验情况: |
六.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及项目结(决)算情况: |
七.工程资料的自检情况: |
八.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 |
九.签章 项目经理签字: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1.工程竣工图(带有简单地质内容和工程位置的经缩小的简图,并有治理对象纵向地质剖面和主要工程纵向剖面简图,平剖面图均标注线画比例尺);2.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典型照片;3.工程量与有关指标。
XX市XX县(区)XX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工程勘查总结报告
矿区名称:
工程名称:
勘查单位名称:
勘查单位法定代表人:
勘查单位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工程批准文号:
年 月 日
一.勘查执行标准及勘查成果、主要参数: |
二.勘查工作中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
三.勘查文件变更情况及其对原设计的影响: |
四.设计、施工反映勘査工作不足: |
五.对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勘查成果的评价和对工程质量、效果的评价: |
六.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XX市XX县(区)XX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总结报告
矿区名称: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
设计单位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工程批准文号:
年 月 日
|
二.设计及设计变更过程中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
三.设计变更情况及其对原设计功能和安全的影响: |
四.对工程总体质量是否达到设计目标(治理效果)的总体评价: |
五.施工反映设计不足及改进意见: |
六.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XX市XX县(区)XX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矿区名称: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监理单位总工程师:
项目总监:
工程批准文号:
年 月 日
一.监理准入、现场监理组成及监理工作情况: |
二.工程使用材料及监督取样情况: |
三.勘查、设计变更情况: |
四.重要工序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认证情况: |
五.工程质量缺陷、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的整改、复查情况: |
六.对工程资料的审查意见: |
七.对工程整体质量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评价: |
八.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的审查意见: |
九.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报告
附件10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意见书格式
XX市XX县(区)XX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生态修复工程竣工初步(最终)验收意见书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建设地点:
组织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任务下达 情况 | 下达单位: | ||||||||||
文件名称: | |||||||||||
文件编号: | |||||||||||
工程预算 | 工程结算 | ||||||||||
建设业主 |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编 | |||||||||
通讯地址 | |||||||||||
矿山基本 情况 | 采矿许可 证号 | 矿山企业 类型 | |||||||||
矿区地理 位置 | 经度: | 纬度: | |||||||||
矿类 | 矿 | 矿区面积(km2) | 开采方式 | ||||||||
主要矿山生态修复问题 | |||||||||||
项目承建单位情况 | 勘查单位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
法人代表: | 证书编号 | ||||||||||
设计单位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
法人代表: | 证书编号 | ||||||||||
施工单位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
法人代表: | 证书编号 | ||||||||||
监理单位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
法人代表: | 证书编号 |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措施及工程量 | 分部工程 | 地质灾害类型 | 分项工程 | 单位 | 设计工作量 | 完成工作量 | 监理确认工作量 |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口 | 崩塌滑坡潜在不稳定斜坡防治□ | 排水工程口 | |||||
抗滑桩□ | |||||||
预应力锚索□ | |||||||
格构锚固口 | |||||||
重力挡墙口 | |||||||
注浆加固口 | |||||||
刷方减载口 | |||||||
回填压脚口 | |||||||
矿渣泥石流防口 | 排导工程口 | ||||||
谷坊坝口 | |||||||
拦砂坝□ | |||||||
格栅坝工程口 | |||||||
停淤工程口 | |||||||
注:1.在项目所涉及相应的部分、分项工程(措施)栏打√;2.此表由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措施及工程量 | 分项工程 | 分项工程 | 单位 | 设计工作量 | 完成工作量 | 监理确认工作量 |
矿山土地恢复整理口 | 压占土地恢复治理口 | |||||
利用价值下降土地恢复治理口 | ||||||
工业用地与建设用地口 | ||||||
工矿用地复垦口 | ||||||
注:1.在项目所涉及相应的部分、分项工程(措施)栏打√;2.此表由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措施及工程量 | 分项工程 | 分项工程 | 单位 | 设计工作量 | 完成工作量 | 监理确认工作量 |
矿山土地地貌景观恢复治理口 | 矿山开采遗迹 保护工程 | |||||
经济林地 | ||||||
林地(乔木林)口 | ||||||
灌丛地口 | ||||||
草地口 | ||||||
注:1.在项目所涉及相应的部分、分项工程(措施)栏打√;2.此表由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措施及工程量 | 分部工程 | 其他工程类型 | 分项工程 | 单位 | 设计工作量 | 完成工作量 | 监理确认工作量 |
辅助工程口 | 施工道路口 | ||||||
施工供电工程口 | |||||||
施工供水工程□ | |||||||
施工用房口 | |||||||
注:1.在项目所涉及相应的部分、分项工程(措施)栏打√;2.此表由监理单位负责填写。
| 分部工程 | 质量评定 | 恢复及防治效果评价 | 整改意见及建议 |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 ||||
矿山地形地貌景观恢复治理 | ||||
矿山土地恢复治理 | ||||
其他工程 |
注:在质量评定栏对项目所涉及相应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价,分部填合格、不合格。
工程管理情况 | (执行程序、资质管理、文件资料规范性、对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评价) | ||
施工单位意见 | 施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
勘查单位意见 | 勘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设计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
组织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
初步(最终) 验收意见 | (验收情况、执行程序、工程管理、质量评定、治理效果、初步验收结论) |
参加验收的各参建单位人员签字栏 | ||||||
签名 | 单位 | 职称与职务 | 日期 | |||
验收组签名 | 专家 验收组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位 | 签名 | |
组长 | ||||||
副组长 | ||||||
成员 | ||||||
年 月 日 | ||||||
初验(终验) 组织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伍份,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并报任务下达单位备案。
附件: |
广自然资函(2023)589号关于印发《广元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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