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风机基础及其附属构建制造供应商资格评审招标公告
海上风电风机基础及其附属构建制造供应商资格评审招标公告
海上风电风机基础及其附属构建制造
供应商资格评审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现开展海上风电风机基础及其附属构建制造供应商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
一、产品单元
品类 | 产品单元 |
风机基础 | 海上风电风机基础及其附属构建制造 |
二、申报原则
1.参加申报的供应商遵循自愿原则。
2.仅接受产品制造商的申报。
3.可同时申报多个产品单元。
三、申报条件
详见本文附表。
四、评审原则
以业绩、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等为主要指标,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评价。
五、申报资料文件
提交的申报资料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格供应商评价资料申报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扫描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基本情况汇总;
6.资格证书信息扫描件;
7.产品主要信息、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8.主要业绩,按产品单元提供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供货数量页、签字页),并提供已投运项目的反馈意见;
9.装备配置资源;
10.提供工艺流程图并标注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11.银行资信证明;
12.厂区平面图(需明确厂区面积);
1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14.供应商自荐书。
六、申报资料文件的递交
收资邮箱wuyajun@snpdri.com。邮件名称命名方式:单元名称(如:单桩基础)+企业全称。申报资料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09:00。
本次申报只接受电子版材料,提供的电子文件为PDF版本。
七、评审申报答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女士
电 话:010-********
电 邮:wuyajun@snpdri.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6:30
八、其它
1.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申报资料(除必要原件外)均不予退还。
2.本次申报公告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方由于申报所发生的费用由申报方自行承担。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列入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附表:
序号 | 要求 | 标准 |
1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 |
2 | 业绩要求 | 风机基础加工厂具有国内用户已签署业绩证明,应在近5年来有连续3年从事风机基础制造的业绩,无不良业绩(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条款页及签字页、投运证明等)。 |
3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电投集团公司达标投产验收要求,达到国优标准。合格率100%,且不低于应答承诺的各项性能指标。整体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4 | 厂房设备要求 | 风机基础加工厂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场堆、工艺流程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切割、卷制、焊接、喷砂必须在合适的厂房内进行,要有足够大的露天堆场满足本项目的储存要求。应有数控切割机、激光检验仪、四辊卷板机等必须设备。上岗焊工必须持有经省、市级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与工作相适应的上岗证。 |
5 | 原材料要求 | 风机基础钢材国产板材应符合GB 712以及GB/T 5313标准最新版本的要求。 |
6 | 其他要求 | 承诺风机基础法兰按风机厂家的设计要求进行加工及验收。 承诺优先、全力确保与本公司合作项目单桩的建造进度,为本项目提供有力的单桩保供能力。 承诺如遇钢材厂供货不及时时,服从本公司的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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