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墙维修及窗框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墙维修及窗框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沐川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墙维修及窗框维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ZDL2023-186号;

2.采购项目名称:沐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墙维修及窗框维修项目;

3.采购人: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已落实。

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办公楼外墙维修及窗框维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商须是中小企业,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备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本次磋商活动或授权合法代表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详见磋商文件总则第3条和第5条。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获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邮箱(**********@schz******.com):(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报名登记表、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仅从网上直接下载磋商文件但未按照上述报名时间、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视同无效。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上公告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提供的邮箱,请已经报名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后、开标前到查看本项目发布的公告信息,以确认本项目是否有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发布。代理机构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箱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注: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的报名成功的回执函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4.购买磋商文件支付方式:微信扫码支付(支付码详见附件),支付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分包号(若有),并将支付凭证附在报名资料中。

5.报名具体事项请咨询陈女士,联系电话:0833-*******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

注: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且未书面声明哪份有效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2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如家商旅酒店五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3-*******


标签: 外墙维修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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