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七院第五届粤港澳儿童血液肿瘤基础与临床论坛服务项目公开竞价文件
中山七院第五届粤港澳儿童血液肿瘤基础与临床论坛服务项目公开竞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视觉设计 | 1 | 项 |
2 | 专家台卡 | 100 | 个 |
3 | 主持桌KT板 | 1 | 个 |
4 | 专家任务卡管理系统 | 1 | 个 |
5 | 讲台布置 | 1 | 个 |
6 | 九宫格会务通系统 | 1 | 个 |
7 | 设备租赁 | 1 | 套 |
8 | A4会议日程 | 100 | 个 |
9 | 彩打串场 | 50 | 个 |
10 | 日程展架 | 4 | 个 |
11 | 拍照录像 | 2 | 天 |
12 | 网络直播 | 2 | 天 |
13 | 指引展架 | 5 | 个 |
14 | 胸卡 | 100 | 个 |
15 | 电子海报 | 4 | 个 |
16 | 电子邀请函 | 2 | 项 |
17 | 布置物料搬运及搭建 | 1 | 场 |
18 | 工作人员 | 8 | 名 |
19 | 纸笔套装 | 100 | 套 |
20 | 支装水 | 20 | 箱 |
21 | 接送机GL8或同级 | 2 | 台 |
22 | 接送站GL8或同级 | 2 | 台 |
23 | 中山七院-省内其他市区用车GL8或同级 | 4 | 台 |
24 | 全天备车GL8或同级 | 2 | 台 |
25 | 备车超公里GL8或同级 | 1 | 公里 |
26 | 备车超时费用GL8或同级 | 1 | 小时 |
27 | 工作人员现场协调车辆 | 2 | 人 |
项目预算 | 合计:肆万伍仟元整 |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项目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序号 | 名称 | 招标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视觉设计 | 按照需求方要求制作 | |
2 | 专家台卡 | 提前一天送到会场 | |
3 | 主持桌KT板 | 按照需求方要求制作 | |
4 | 专家任务卡管理系统 | 按照需求方要求制作,可做专家信息表格形式 | |
5 | 讲台布置 | 按照需求方要求制作 | |
6 | 九宫格会务通系统 | 九宫格会务系统就是上面会有会议通知、欢迎辞、会议议程、参会报名、交通指引、网络直播、照片直播、专家任务等一系列方便参会嘉宾查阅的点击路线 | |
7 | 设备租赁 | 调音台、切换器(1)、LED(5*2.5)、电子讲台、分屏系统、会场租笔记本电脑(4台)、会议专用激光笔(1) | |
8 | A4会议日程 | 按照需求方要求制作 | |
9 | 彩打串场 | 主要是专家简介,后续打印出来给到主持人,方便他知道下一位需要介绍谁 | |
10 | 日程展架 | 按照需求方要求制作 | |
11 | 拍照录像 | 摄影拍照、照片直播、修图、制作会议视频 | |
12 | 网络直播 | 线上+线下全天网络直播、录播 | |
13 | 指引展架 | 按照需求方要求制作 | |
14 | 胸卡 | 提前一天送到会场 | |
15 | 电子海报 | 按照需求方要求制作 | |
16 | 电子邀请函 | 按照需求方要求制作 | |
17 | 布置物料搬运及搭建 | 按照需求方要求制作 来回1趟运输、搬运 | |
18 | 工作人员 | 提前1-2天到场布场,工作事由包括专业项目统筹、学员及专家签到等。 | |
19 | 纸笔套装 | 提前一天送到会场 | 含签字笔、笔记本、文件袋 |
20 | 支装水 | 提前一天送到会场 | |
21 | 接送机GL8或同级 | 宝安机场等 | |
22 | 接送站GL8或同级 | 深圳北站等 | |
23 | 中山七院-省内其他市区用车GL8或同级 | / | |
24 | 全天备车GL8或同级 | 8:00-18:00 | |
25 | 备车超公里GL8或同级 | / | 超公里按5元/公里 |
26 | 备车超时费用GL8或同级 | / | 超时按80元/小时 |
27 | 工作人员现场协调车辆 |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一)服务期:自中标之日起-2023年11月18日,会议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18日,需在会议前3天完成所有服务准备。
(二)服务要求:
1、设计与制作完整,具备一定的传播性和创意性,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2、设计与排版沟通流程通畅,成品中没有产生重大失误。
3、设计中所运用的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符号等)知识版权清晰,毫无侵权、越轨、违法违规行为。
4、所有设计与排版需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制作,如采购人有不满意或者需要修改的地方需修改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5、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不可预料的需求变更,中标人需积极配合采购人的需求变更,按照变更后的需求继续进行方案实施。如需求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中标人采购人双方应调整其他项目保证总服务费用在成交金额内。
(三)服务地点:深圳市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五)付款方式:采购人在收到所有服务成果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成交总金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进行付款。
(六)履约担保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担保金
(七)违约责任:
若中标供应商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或超出答复时间仍不履行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承担合同总价款30%违约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中标供应商违约赔偿款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补足损失。
(八)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未缴交社保的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见附件一附件一_28.docx)
5、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见附件二附件二_26.docx)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见附件三附件三_26.docx)
8、其他(如有)
9、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0755-********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3年11月13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55-********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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