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桥至银北高速公路沿线宣传大牌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长庆桥至银北高速公路沿线宣传大牌制作安装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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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宁州城投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0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07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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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庆桥至银北高速公路沿线宣传大牌制作安装项目001 | GSLZ2023-048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宁州城投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长庆桥至银北高速公路沿线宣传大牌制作安装项目”采购进行招标,本次投标将从甘肃省(庆阳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LZ2023-048
二、采购内容:制作并安装宣传大牌13面(双面大牌为4个,单面大牌为9个)(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00元。
四、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副本)复印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4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7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11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甘肃宁州城投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孟博
联系电话:152*****489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辑宁南路电商中心二楼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189*****201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111室
2023年11月3日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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