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渝01破4号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渝AGM440的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
2017渝01破4号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渝AGM440的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
拍卖公告
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宏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11日10:00时起至2023年11月12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规定之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须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竞买人应在竞拍前自行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过户需具备的条件,因有遗留交通违章、未处理的事故记录、超过检验有效期、尾气排放不符合环保标准、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导致车辆不符合车辆管理部门过户要求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产生损失及后果。
6.因标的为破产财产性质,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标的成交后,管理人无法出具发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7.买受人需在支付完全部拍卖价款后7个自然日内交接完标的物,因买受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标的移交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8.拍卖标的现停放于重庆图书馆室内停车库,停车费为20元/天,拍卖成交后涉及的停车费需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最终金额以收费单位实际收取为准)。
二、拍卖标的
(一)拍卖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为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渝AGM440的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详情如下)。
车辆牌号 |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 | 已行驶里程(公里) | 注册日期 | 使用性质 | 车辆状态 |
AGM440 | 别克牌SGM7243ATA | 未知 | 2011年9月20日 | 非营运 | 无查封、无抵押 |
拍卖标的详细信息如下:车辆牌号为渝AGM440,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一本、行驶证一本、钥匙一把,车辆识别代号为LSGGF53W3BH******,发动机号码为*********,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注册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因无法启动车辆,不清楚实际已行驶里程(具体以实际交付的公里数为准)。
(二)关于拍卖标的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现档案状态为无查封无抵押。
2.拍卖标的现处于闲置状态,停放于重庆图书馆室内停车库内,由于车辆未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能否正常启动及正常行驶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请各竞买人务必现场亲自看样,本次拍卖不包括车牌号。
3.拍卖标的保险情况、车辆事故信息、车辆违章信息、欠税、欠费等不详,此车辆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查询、处理,交通罚单、欠缴的车船税、滞纳金、未投保交强险的罚款,以及可能产生的涉及车辆的其他罚款、停车费、过户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车辆逾期未检验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检验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评估结果根据重庆谛威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谛威资产评报字【2018】第25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推定,评估价值:73,500.00元。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标的物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负责该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管理人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标的物的拆卸、搬运、吊装、运输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搬运和拆卸物品时应当保护被附着物的完整,不得暴力破坏被附着物和已形成附着的装饰装修,否则应予赔偿。本次拍卖的调查表仅供竞买参与人参考,不做成交后移交的依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特别声明: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自行全面了解标的物所涉及的物理状态、产权性质、规划设计等客观情况,全面调查标的物占有状态、权利负担、物理缺陷等现存瑕疵,本公告所载的标的物瑕疵信息均系初查结果,相关信息以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的情况为准。本公告所披露及未披露瑕疵均由竞买人进行查明并承担后果。未予标注或释明的相关瑕疵不在拍卖人保证范围之内,不对成交价款造成影响,不因隐藏瑕疵而进行价格调整。
7.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物与上述说明不符的,以实际交付时的状况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拍卖方式
起拍价:13,487.32元;
保证金:1,349.00元;
增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四、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咨询看样
(一)咨询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3年11月11日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二)看样时间:集中看样,有意者请与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具体事宜。
(三)看样地址:重庆市重庆图书馆室内停车库。
(四)联系人:请意向竞买人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王老师133*****998、黄老师150*****755)。
重要提醒:有意向竞买人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建议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未看样的参与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瑕疵责任,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六、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渝宏公司债权人可参与竞买,但其竞买款项应另行支付,不得与其对渝宏公司的债权相抵销。
七、优先购买权人
本拍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成交后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未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的约定及违约金、成交手续办理及费用支付
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若有问题可咨询淘宝网拍客服热线:400-822-2870),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入拍卖人账户作为购买标的物首付款,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保证金:竞买人通过线上报名,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3.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
(2)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
(3)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悔拍,提出附加条件;
(4)不及时办理成交手续、支付拍卖余款、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
4.保证金、余款、软件服务费、辅拍机构服务费支付
(1)保证金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交易破产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1—3个工作日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辅拍机构服务服用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2)余款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当在拍卖成交日起7个自然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管理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软件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淘宝平台发布为准,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缴费期限以淘宝网的规定为准。如竞买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平台收费规则: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knowledge=**********&language=zh。
(4)辅拍机构服务费用
本拍卖公司在本次拍卖中不向买受人收取辅拍机构服务费。
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交付完毕拍卖成交款、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纳入渝宏公司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等。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标的物交付及过户
1.拍卖标的以现状方式交付,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2.买受人需在支付完全部拍卖价款后7个自然日内交接完标的物,因买受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标的移交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标的保管费用,支付标准为1000元/天,并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对于车辆能否办理过户或办理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以及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物,不能作为竞买人确定标的物及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管理人、拍卖公司及网络平台不对标的物的安全、质量、数量等负责,不提供退换货、维修等服务。无论买受人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管理人、拍卖公司及网络平台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拍须知,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已仔细阅读过竞买须知,已知晓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竞拍风险。
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王老师133*****998、黄老师150*****755
管理人咨询电话:郎老师023*****521,183*****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致电咨询。
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为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渝AGM440的别克牌小型轿车一辆。
四、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质量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缴入管理人账户(账户名: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账号:830*****801*********)。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个自然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涉外商务区B3栋22楼)办理相应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纳入债务人破产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与拍卖公司联系,对接后续事宜。网络平台的收货地址视为买受人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拍卖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无法送达的则视为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闻道善时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王老师133*****998、黄老师150*****755
管理人咨询电话:郎老师023*****521、183*****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致电咨询。
重庆渝宏公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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