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某基地副食品保障项目果蔬和预包装类副食品合作供应商遴选

内蒙古某基地副食品保障项目果蔬和预包装类副食品合作供应商遴选

内蒙古某基地副食品保障项目果蔬和预包装类副食品合作供应商遴选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内蒙古某基地副食品保障项目果蔬和预包装类副食品合作供应商遴选(编号:gkbz202*****00026)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第一包:蔬果类 蔬果类供应商遴选 1
第二包:预包装食品类 调味品、方便食品、冷冻半成品等预包装食品类供应商遴选 1

项目交货期为: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交货地点位于:北京新发地附近或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某镇的仓库(具体服务地点可咨询联系人)。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详见第五章遴选要求。

其他:其他:
3.1 项目概况:遴选人对外公开遴选合作供应商,合作供应商需提供对应包段的副食品、需求响应、仓储协作、质量控制、售后服务、应急保障等服务。分包情况如下:
第一包:蔬果类;第二包:预包装食品类。本项目各包允许兼投兼中。
3.2 项目相关定义:供应商是指为遴选人提供副食品筹措、配送等服务的市场主体。
3.3 需求内容:本遴选项目的中选合作供应商在合作期内须积极响应遴选人订单需求,为遴选人提供副食品的筹措、初加工、仓储协作、把控食品质量安全、售后处理等服务,无条件配合遴选人的应急保障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战备物资储备、轮换、周转等)。遴选人委托供应商筹措各类副食品的数(质)量以最终需求单位(指遴选人的客户群体,本遴选文件项下均指此含义)实际验收数(质)量为准。
3.4 遴选要求:合作供应商将货品配送至遴选人的北京或内蒙古仓库,货品统一由遴选人进行分拣打包并配送至需求单位的指定地点(合作供应商须委派专人参与),上述活动产生的运营和管理成本由遴选人向合作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代付成本。合作供应商须在系统平台上自主维护商品价格,合作供应商报价格必须包含支付遴选人的代付成本,且报价不得高于北京创价网相同商品平均价的97%。详见第五章遴选要求。
3.5 项目规模:估算总计人民币8655万元/年(其中包1蔬果类4500万元,包2预包装食品类4155万元;此数据为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遴选人并不能保证实际发生服务费用与此金额相符)。
3.6 代付成本报价:
3.6.1 代付成本的报价原则:遴选人收取合作供应商的相关费用是以合作供应商通过遴选人向需求单位供应货品成交金额的比例(%)进行计算,具体比例作为本遴选项目的报价。
3.6.2 代付成本的最低报价:
分包 配送地址 最低报价比例
第一包:蔬果类 遴选人的北京仓库 8%
遴选人的内蒙古仓库 7%
第二包:预包装食品类 遴选人的北京仓库 8%
遴选人的内蒙古仓库 7%
注:由于融通平台只能选择1个报价,平台报价均填写为遴选人的内蒙古仓库,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代付成本报价为准。
遴选项目的报价。
3.6.2 代付成本的最低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注册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2)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入库供应商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提供声明或承诺)
(4)生产经营企业近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重大采购处罚的记录;(提供声明或承诺)
(5)入库企业所供应的农副食品应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提供承诺或偏离表中无偏差)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且提供的产品类别有交叉的,只能有一家申请加入供应商库;
(7)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承诺或发票复印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遴选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生产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供应;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3-11-03 17:00:00起至2023-11-12 17: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4.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第一包:蔬果类文件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第二包:预包装食品类文件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13 09:3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9.1报名流程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遴选人委托代理本次项目,纸质遴选文件请已报名的供应商联系代理机构获取。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报名参与项目并将文件购买汇款凭证、报名表、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缴纳凭证”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遴选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文件下载)
遴选文件购买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 711*****826********
(汇款单上须注明:项目编号、汇款用途)
报名表
参加项目名称
包名称
报名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邮箱
专票开票信息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发票邮寄地址
发票接收人
发票接收人电话
9.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须同时准备电子版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其中:电子版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加密递交(签章、加密);纸质版响应文件盖章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具体参见5.2项和5.3项。
(2)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递交,应答开始时间为2023年11月03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时30分;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会议室。此次项目评审以供应商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纸质版响应文件仅作归档所用,纸质版响应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如发生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逾期到达,应保证纸质版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处于邮寄在途状态,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说明至guoxinzhaobiaobq@163.com,说明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逾期原因及快递运输单号。若同城邮寄纸质版响应文件发生逾期到达情况,将予以否决。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 宋经理

电 话: 010-********

,内蒙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预包装 果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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