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行娄底分行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银行娄底分行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银行娄底分行2023-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二 招标编号:HNYD-LD-********
三 采购招标内容:见附件一
1、本项目按照综合评分法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选取入围的代理机构。当参与评标的合格代理机构达到三家时,只选取一家入围的代理机构,参与评标的合格代理机构超过三家时,则只选取两家入围的代理机构,合同期限两年。
2、为委托人提供工程类、设备类、服务类项目招标工作前期咨询、起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编制评标报告以及其它事项。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娄底市。
3、费用支付方式:代理招标项目的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费用的标准按照本项目中标结果确定。
4、服务质量及效率要求:
4.1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和中标公示送交招标方的工作人员;
4.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时组织开标、评审;
4.3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对项目中标候选人提出异议,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当日告知招标人,并于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4代理机构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4.5代理机构应当自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将胶装的项目资料(含招标、应标、评审资料等)送交招标方的工作人员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代理机构重新进行整理并胶装。
5、各投标人注意:招标人将根据评标结果选择供应商为入围单位,承接招标人2023年至2025年度工程类、设备类、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任务。具体委托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由招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入围单位的自身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并以具体委托项目为合同标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入围单位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安排,并且招标人不就委托项目的数量、年度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金额向入围单位作任何承诺。
四 投标人资格
4.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信誉可靠、合法经营,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4.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1.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3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4.5代理机构应在娄底市区内具备有固定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全过程视频监控)和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对入围供应商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勘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4.6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得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60%;
4.7代理机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不少于15个;
五 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资格的审查
5.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报名。
5.2 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信用中国报告扫描件和资格证明文件。
5.3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即2023年11月3日 09 时起至2023年11月 8日17时止(以邮箱收取的时间为准),应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qq.com,邮件内容请载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投标项目等基本情况(邮件及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0 M)。招标人对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参加我行本项目招标活动。
六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6.1 已报名投标人,需通过转账方式在下列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并保留相关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2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营业部
6.3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招标人不接受柜面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转账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招标代理机构选聘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公司名称。提交保证金的公司账户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申请退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5 在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相关凭证联系办理退款事宜;中标单位可在合同签署完毕后办理退款事宜。投标人投标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6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提交以下两份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6.1 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
6.6.2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见附件六)
申请退保证金的账户必须和投标时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公司账户。由于退款材料不齐全造成退还保证金延迟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7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交给相关事项负责人(请不要将此凭证装订入标书中)。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对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以下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送达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50分
送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长青街湖南银行娄底分行三楼会议室
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评标及开标
9.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南省娄底市长青街湖南银行娄底分行三楼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2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服务质量、公司实力、相关资质、资信等级、售后服务、报价、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将合同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及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3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9.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格式模板见附件。
十 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所有报价均以投标文件正本载明的报价为准,原则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后不得修改报价。
10.2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七。
10.3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所有投标人的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事项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8-*******
E-mail: **********@qq.com
招投标流程、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详见招标文件,并可咨询招标联系人。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_同志,在本单位任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该同志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公司全权办理项目(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询价、谈判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本公司对委托代理人的上述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时间为天(自本授权委托书盖章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本授权委托不得转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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