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新城南融安置房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临平新城南融安置房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 A330*****805092*****211 | 建设单位 | 杭州临乔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其他 | 项目名称 | 临平新城南融安置房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
工程地址 | 杭州市临平区 | 投资总额 | *****.0000 万元 |
建筑层数 | 地上: 15地下: 3深埋: 0高: 0 | 工期 | 1020天 |
建筑结构 | 其他 | 建筑面积 | ******.0000 平方米 |
最大跨度 | 0 米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设计单位名称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初步设计批复文号 | 2310-******-04-01-****** |
履约担保金额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额 | 50.00 万元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代理单位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经办人 | 唐蓉琴 |
报建时间 | 2023-11-03 | 经办人 | 招管中心 |
备注信息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一级 | ||
承包资质要求 |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一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一级 建筑行业甲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一级 设计综合类甲级 建筑工程甲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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