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审计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审计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根据《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城乡统筹和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城乡统筹和农业委员会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计〔2018〕32号)和《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123号)等文件要求,都江堰市争取529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我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主要安排在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秸秆技术推广及培训等3个方面。为确保项目整体进度、质量、资金等各环节顺利高效,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开展审计服务工作。
一、采购单位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二、服务内容
1.对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子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2.对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计。
详细内容见:《都江堰市2023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8日,0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都江堰市东虹路128号211室)。
3.报名方式: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为原件,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信息、被介绍或被委托事项);②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六、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本次比选以公告形式在都江堰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
地址:都江堰市东虹路128号
电话:15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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