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年度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年度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10-18)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2023-2024年度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2023-2024年度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内容包括浙江诸暨珍珠产业园区、友地金属智造产业园及中节能诸暨环保科技园等三个产业园2个年度集约利用评价,采购预算金额为20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2023年11月14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非政府采购板块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00:0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注: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等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市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诸暨市及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件接收人:余佳维
联系电话:136*****407
(2)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①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号(如有);②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特别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宣浩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5-********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宇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8*****331(工作电话)
代理机构单位联系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诸暨市2023-2024年度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docx
108.4 KB
标签: 开发区集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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