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文昌9-7油田开发工程项目机械复合海管采购采办计划公告

海油工程文昌9-7油田开发工程项目机械复合海管采购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办项信息,现将文昌9-7油田开发工程项目机械复合海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项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1

双金属复合管

供货范围包含:机械复合海管2493t,技术参数:HFW 406.4mm*14.3mm/377.8mm*3mm L=*****mm(250mm、300mm、6000mm)

等级:API PSL2 X65MO/UNS S*****

两侧堆焊,堆焊长度为90mm,等

具体要求如下:

(1)★钢级:投标人承诺材质满足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复合管钢级材质,机械复合管为API 5L PSL2 X65+UNS S*****

(2)★复合管基管类型:投标人应承诺钢基管生产商应为(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商贸有限公司)之一。

(3)★长度:投标人承诺机械复合管单管长度要求12.2 m土0.1 m,且短尺管数量<35根(长度≥11.7m)。

(4)★壁厚:投标人承诺复合管壁厚公差满足规格书要求,且复合管内覆层厚度最少为3mm。

(5)复合管检验:投标人承诺按技术要求文件及相关规格书等要求的频次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水压试验、无损检验、氢致开裂、剩磁等检验,且需满足规格书要求。

(6)★关键生产设备:投标人需提供复合管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关键设备有效检验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行车、焊机、NDT检验设备、测量工具)有效检验证书或标定证书。

(7)★复合管表面:投标人承诺在买方接收复合管应保证表面盐分不超标,以喷砂完成后的检验结果为准。除规格书要求指标外,喷砂后的复合管表面盐分不应超过20mg/m2(检验标准ISO 8502-6及ISO 8502-9)。

(8)★复合管内覆焊层焊丝:投标人承诺双金属复合管管端堆焊焊丝应选用知名品牌焊丝,如SMC、SANDVICK、VDM、ESAB、ARCOS、UTP等。

(9)质量控制水平: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工艺流程,并承诺质量保证等。

(10)★管端保护:投标人承诺在严格按照买方“复合管管端碳钢处坡口处理及管端密封方案”进行管端防护。

(11)交付:投标人承诺在成品复合管外表面应喷涂生产厂家、执行标准、复合管材质(基层+衬层)、管号、炉号、复合管规格、长度等,其他标识要求详见设计规格书;不限定运输方式,运输过程中应加以苫盖保护,避免产品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及破坏等影响。堆垛管材底层应有软质铺垫或枕木,避免管体损伤。

(12)★第三方产品认证:投标人承诺交付复合管时提供第三方产品证书(由CCS\ABS\DNV\BV其中一家船级社出具的符合EN*****-3.2标准的独立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审核、复合管工艺评定试验、复合管制造、产品发证等过程,不能与复合管基管材质证书合并)。

(13)★排产计划:投标人需提供满足要求的排产计划。

2023年8月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投标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或ISO9001)、API Q1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潜在基管供应商的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压力管道管子或压力管道管件。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AIP 5LD证书,证书许可范围:机械复合管。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项UNS S*****机械复合管海底管道供货业绩。

投标人可以提供多个业绩满足以上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尺寸、等级等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不限于: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或能体现对应合同号买方接收证明等)或调试验收证明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海油工程文昌9-7油田开发工程项目机械复合海管采购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 11月3日


,上海,天津

标签: 海油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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