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为做好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精神,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拟对“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磋,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绵阳市安州区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二)采购预算

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贰拾肆万零玖佰元整(¥24.09万元)

(三)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

(四)项目业主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需求

1.采集样品。2023年,在全区布设127个产地环境协同监测点,其中优先保护类耕地25个、安全利用类耕地102个。102个安全利用类耕地产地环境协同监测点由省厅统一进行布设,如确需调整应在同一乡镇、同一土壤环境类型范围内进行,同时填写好点位基本信息;25个优先保护类耕地监测点在充分考虑地形地貌、耕地管理水平、种植制度等因素基础上,本着具有代表性、均匀性及固定性原则自行布设,同时填写好点位基本信息。

参照《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5-2000)等技术文件要求,每个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个和农产品混合样品1个;现场填写好采样记录表,详细核查样品标签,并按照相关标准做好样品保存工作;另外,每个点位至少拍摄采样地块、周边标志性地物、GPS坐标、土壤及农产品样品包装袋四张照片。

2.监测内容。土壤指标包括pH、砷、镉、铬、汞、铅、铜、锌、镍总量等;农产品指标包括砷、镉、铬、汞、铅等,稻米加测无机砷。样品检测报告必须由具备“双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方法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序号

项目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土壤pH

土壤检测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

NY/T1121.2

2

土壤总汞

土壤检测第10部分:土壤总汞的测定

NY/T1121.10

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一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1

3

土壤总砷

土壤检测第11部分:土壤总砷的测定

NY/T1121.11

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一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GB/T*****.2

4

土壤总铅、总镉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土壤样品中铬、铜、镉、铅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DB51/T 2113

5

土壤总铬

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

土壤检测第12部分:土壤总铬的测定

NY/T1121.12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土壤样品中铬、铜、镉、铅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DB51/T 2113

6

土壤总铜、总锌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7

土壤总镍

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8

农产品总砷、无机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1

9

农产品总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2

10

农产品总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5

11

农产品总铬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23

12

农产品总汞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17

3.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在12月10日前完成样品采集、检测、审核工作; 12月30日前完成数据报送、年度监测报告编制。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料要求

竞争性磋商申请人(简称申请人)编制提交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磋商函(格式见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3)

(三)报价书、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附件5)

(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

(五)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7)

(六)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七)项目实施方案。

(八)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四、技术要求

由于本项目数据指标均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投标人应具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另外,需有专业团队负责抽样、检测、数据分析等工作,具有开展土壤质量监测、土壤污染治理等方面相关工作经历。

五、评选标准和办法

1.本次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专业人士3名组成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料进行评审。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3.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报价

10

以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有效投标商的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专家小组认为,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分值不属于有效投标最低报价。

技术力量

32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组成结构及相关资质等进行综合评审。

(1)1名项目负责人要求(6分)。

具有土壤学、环境工程、分析检测技术或农业生态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得6分,中级技术职称得3分,中级以下不得分。

(2)1名技术负责人要求(6分)。

具有土壤学、环境工程、分析检测技术或农业生态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6分,中级技术职称得3分,中级以下不得分。

(3)1名质量检查人员要求(6分)。

具有土壤学、环境工程、分析检测技术或农业生态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6分,中级技术职称得3分,中级以下不得分。

(4)普通技术人员要求(14分)。

参与本项目技术人员具有土壤学、环境工程、分析检测技术或农业生态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达到3人得10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得14分。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人员不计入普通技术人员;提供所有人员的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实施方案

46

(1)工作组织(6分):包括项目组织机构图、职责分工;不完整或缺项,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2)工作计划(10分):包括现场采样方案、实验分析方案;不完整或缺项,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

(3)质量控制(10分):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措施;不完整或缺项,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

(4)进度安排(6分):包括进度安排、保障措施。不完整或缺项,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5)保密管理(6分):包括保密制度、保密承诺。不完整或缺项,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6)应急管理(4分):包括应急响应时间、应急方案。不完整或缺项,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7)售后服务(4分):承诺在项目所有成果交付采购方使用后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工作业绩

10

根据投标人出具的同类业绩数量进行综合评分(10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每提供1个类似的服务业绩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得10分。类似业绩指土壤或农产品取样、检测类业绩。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企业能力

2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参加过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能力验证的,每有一个检测项目验证结果为合格的得0.5分,此项最多得2分。【注: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六、报名时间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到绵阳市安州区土壤肥料站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QQ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报名表附后)。

2.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23113网上发出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时起至 202311617截止。

七、响应文件递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31110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绵阳市安州区土壤肥料站,方式为现场送达,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密封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十、竞争性磋商

1.时间:2023111010:00(等同于递交标书截止日期)。

2.地点: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

十一、中选通知书的发放

业主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十二、工期要求及合同价款支付

2023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本项目费用不实行合同预付和分期结算,在项目验收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十三、联系方式

竞争性磋商人: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镇白鹤路 2-1

邮编: ******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055

传真: 0816-*******

QQ:********* **********

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日

标签: 农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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