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2023年石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服务的询价公告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2023年石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服务的询价公告
我局拟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2023年石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现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2023年石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项目。
1.技术要求。2023年石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项目依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工作安排》、《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涉气企业全覆盖问题反馈》规范要求组织实施,且应符合生态环境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
2.工作内容。一是补全约354家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内容,按要求完成相关分类分级等工作。二是按半月上报工作进展,提交过程清单,按上级审核要求进行修改补充。三是完成清单修订工作后,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补充填报相关内容。
二、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项目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材料要求
报价人报价时应一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采用密封信函,信函外部注明单位及联系电话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提交材料包括:
1.《报价函》(按附件格式,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总价,总价包含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等服务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3年11月10日17:00前将报价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我局邮箱(ssdqytr@163.com),或用档案袋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至石狮市宝盖镇回兴路石狮生态环境局3楼311室(档案袋标明提交单位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四、评定方式
我局将根据符合本次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商。如参与报价的服务商不足3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将作废标/流标处理。
五、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3.5万元,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勇植,电话:0595-********
附件:报价函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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