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外检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

第三方外检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

某部单位(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青海锦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三方外检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3-JQXWXN-F3035

二、项目名称:第三方外检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预算:能在本地具备实验室并满足医院本地外检需求,本项目折扣率不高于标准价4折供应,按月度结算。

四、采购内容:

受医院检验设备和项目数量的局限,部分特殊检验项目无法自主完成检测,需外送第三方实验室检验并出具报告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资质条件:

1.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资质许可证。

2.每年应参加全国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并取得合格证。

5、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为非固定,根据双方业务范围扩大更新,检测项目发生变更时双方及时沟通更改。

6、检测样本

每周六次(周一至周六)派专人到我方收取标本,并提供标本所使用的耗材。

7、检测报告

按约定时间出具纸质版报告,在收到检验标本后,电子版报告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纸质版报告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

8、本次遴选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8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19号楼20层。

(三)标书购买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971-*******/176*****028

(四)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19号楼20层。

(五)发售方式:网上发售。

(六)1、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谈判文件格式(3)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19号楼20层。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19号楼20层。

九、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71-*******/131*****038

(二)代理机构联系人 :段女士

联系电话:0971-*******/176*****028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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