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于受理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就深化整治我州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制定10条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广大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上。现将具体措施公告如下。
“七个不得”
一、不得突破年度文会总量管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州委实施意见中关于发文开会的制度规定,对各类文会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总量控制,只减不增,不得出现正式改便签、有文号改无文号等问题。
二、不得随意提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州级机关部门不得就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事项重复开会,已开到基层的会议不再层层召开。不得扩大参会范围,不得要求关联度不高的部门负责人参会。
三、不得搞突击式征求意见、重复交办任务或多头上报材料。征求意见、交办任务、报送材料、报表要给相关单位留足充分的时间。一般不得就同一事项向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重复交办任务、要求上报材料。
四、不得违规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不得以领导交待、工作紧急等为由随意开展督促检查,不得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得以部门名义自行设置面向基层单位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五、不得随意将配套发文开会等作为考核评判贯彻落实情况的指标。除中央、省委规定要求,不得随意将是否制发配套文件、召开会议等作为评判贯彻落实情况的指标。
六、不得搞作秀式、走马观花式调研。调查研究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分析,不得将调查和研究割裂开来,要重点聚焦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开展调研,做到有的放矢。
七、不得随意增设基层权责事项。不得以“属地管理”为由把任务和责任一味转嫁给基层。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对应乡镇(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等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机制)。不得以加挂“室内牌”“房门牌”等形式变相增加村级组织牌子数量。
“三个必须”
一、必须减少文来文往。能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沟通协调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开会、不发文。
二、必须减少工作群组。严防“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进一步规范政务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和QQ等工作群使用,不得搞强制推广、线上线下重复留痕,不得简单对线上学习、报文填表等指标完成情况搞通报、考核。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解散工作群。
三、必须客观分析问题。开展督查检查考核、调研过程中,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多听基层意见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为确保以上10条措施落到实处,州级层面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州委督查室)向全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受理反映州内党政机关或领导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线索。
反映方式:
1.来信地址:云南省怒江州州级行政中心A617室;
2.电子邮件:njzjzb888@163.com;
3.电话:0886—*******。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处置相关问题线索,推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取得积极成效。
特此公告。
怒江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
(中共怒江州委督查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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