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KNHSB-2023-01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使用地方出资、国铁集团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出资1.58%,国铁集团出资98.42%,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西格二线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环境保护专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库线。

建设规模:按预留条件增开尕斯湖站等 20 处会让站;格尔木南站到发场增建到发线,调车场实施预留的调车线;格尔木枢纽机辆设施相应补强;扩建既有茫崖镇站货场;配套实施牵引供电、电力配套工程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强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 扩能改造工程范围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本次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即GKKNHBJL01(环境保护专项监理)、GKKNHBYS02(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评估)、GKKNSBJL03(水土保持专项监理)、GKKNSBJC04(水土保持专项监测)、GKKNSBYS05(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评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GKKNHBJL01(环境保护专项监理)

1.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环境监理资格。

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行业组织)颁发的资格证书。近三年内负责过铁路工程或交通运输类工程或线性工程的环保咨询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1.3业绩要求

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铁路工程或交通运输类工程或线性工程的环保技术咨询工作,且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单位名称需与投标单位一致,能体现工程规模、服务内容等)。

1.4其他要求

1.4.1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的通报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1.4.2 投标人没有被国铁集团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且与本工程的施工、工程监理和验收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GKKNHBYS02(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评估)

2.1 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环保竣工验收资质要求。

2.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行业组织)颁发的环境资格证书。近三年内负责过铁路工程或交通运输类工程环保咨询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至2023年)期间订立的项目,以合同为准)承担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其中至少有1项获得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鉴定书或者报备证明。

2.4 其他要求

2.4.1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的通报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2.4.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铁路局和国铁集团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且与本工程的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GKKNSBJL03(水土保持专项监理)

3.1资质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水土保持监理资格。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或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水保监理工作经验。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或完成过铁路或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水保监理业绩(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单位名称需与报价单位一致,能体现工程规模、服务内容等)。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4.2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止,未在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公布期限内。

3.4.3 投标人未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没有其他被法律所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3.4.4 与本工程参建施工、工程监理和验收单位没有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

3.4.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GKKNSBJC04(水土保持专项监测)

4.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备相关水利行业资格证书,

同时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或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水保监测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4.3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或完成过铁路或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水保监测业绩(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单位名称需与报价单位一致,能体现工程规模、服务内容等)。

4.4其他要求

4.4.1与本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验收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GKKNSBYS05(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评估)

5.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资质。

5.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省级及以上水利部门(行业组织)颁发的资格证书。近三年内负责过铁路工程或交通运输类工程水保验收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5.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至2023年)期间订立的项目,以合同为准)承担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能力,满足建设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要求。

5.4其他要求

5.4.1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4.2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5.4.3无国铁集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5.4.4与本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验收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控股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8000分至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投标申请表原件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

4.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于2023年11月9日17时00分前联系招标人确认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09时00分,地点: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七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西格二线建设指挥部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2号

邮编:******

联系人:杜同根

电话:0971-*******

传真:0971-*******

电子邮件:*********@qq.com

2023年11月3日

附表

投 标 申 请 表

交易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交易许可证号

项目招标编号

资质等级

投标内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投标范围: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青海

标签: 技术服务 改造工程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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