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疗能力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医疗能力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医疗能力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维誉竞谈(货物)2023-011-1
项目名称:2023年医疗能力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若采购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满足《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4日至2023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广场9号楼7B层A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71-*******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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