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Z2023-017-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青发改字[2023]72号)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黑龙江青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千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辖区内。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消防站及一体化指挥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建筑面积3845.93平方米,体能训练馆建筑面积1430.87平方米,训练塔占地面积42.25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3.20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硬化道路、监控指挥中心系统、消防设备、医疗设备等设施。

(2)危险品停车场:场区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894.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1.24平方米,主要新建停车场地、管理中心、洗车车间、事故池、雨水检测池、地中衡、围栏及消防等配套设施。

(3)园区道路:新建两条沥青混凝土道路,道路宽度为8.0m,总长度共计5973.79m,总面积为*****.32㎡,及新建两侧路缘石长度共计为*****m;在原有水泥混凝土道路上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道路宽度为8.0m,总长度共计4762.66m,总面积为*****.28㎡;新建涵洞5座,配套建设单侧路灯、给水管线、雨水管线及交通工程等。

(4)新建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线总长度*****米,其中,d900 III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32m;内衬不锈钢复合管DN300(D324X7)管道187m;DN200(D219X5)管道5m;dg800管道10m;DN300管道2100m;DN400管道4880m;DN500管道4200m;DN600管道2140m;DN800管道300m。新建圆形混凝土检查井241座,其中沉泥井77座;泄压井6座。新建一体化预制泵站6座。

(5)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在原有五福桥生活污水处理站基础上改造,由原处理能力200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改建成一座日处理量2000m3/d工业污水处理厂,具备处理化工园区工业污水的能力。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71平方米,新建建筑占地面积4133.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39.48平方米。

(6)工业管廊:在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建设综合管廊和换热站,单线敷设长度约2400米,新建换热站1座。

(7)新建封闭围栏及监控系统:沿园区外围建设铁艺围栏共1处,同时配套建设监控系统。围栏总长度为*****米,围栏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门卫及出入道闸共6处。

2.4招标控制价:216.00万元

2.5监理服务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总工期38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监理服务期限及保修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3年08月至2023年10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购买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03日21时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0元/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09时00分。

方式: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9.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0455-*******

招标人:黑龙江青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绥化市青冈县

联系人:候先生

电话:0455-*******

代理机构:黑龙江千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A5栋二单元24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602

电子邮箱:qzzb202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基础设施 产业园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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