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公示32

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公示32

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公示(32)

招标编号:DYFW2023-11-32

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项目要求,资金已落实,对以下物资设备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采购的内容及方式如下:

1.公示内容

包件号

拟采购物资设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采购方式及理由

供应商

标书费(元)

DY32-01

集中监测站机软件修改

29

根据《关于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专项整治实施推进会会议纪要》(青藏集团公司电务部42号)实施计划,我段完成2023年格拉线29站的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现预算已批复,每站集中监测站机软件修改*****元,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开展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铁工电[2023]67号)第三章第3款,各车站软件升级优先由原系统集成单位实施。

依据青藏铁物房〔2021〕317号《青藏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七十四条第二项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特申请单一来源非公开采购方式采购。

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200

1.2.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8日。

1.3.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形式反馈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公示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8日,每日17: 00 时至 次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或以快递邮寄、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发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除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报名外,同时还需以线上方式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2购买须知:在购买标书前将相对应的标书费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

2.3缴费须知:投标厂家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招标编号和包件编号,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该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08时00分至9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七楼)。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铁路*****网站(*****.cn">https://cg.*****.cn)

5. 联系方式

5.1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1-*******

传 真:0971-*******

电子邮件:qztlgswzzbcgs@163.com(资料接收邮箱,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此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971-*******

财务电话:0971-*******

电子邮件:qhqztlsygs02@163.com(财务邮箱,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

开户银行: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6.其他

6.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6.2凡参加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近两年内所有经济类判决书,查询无相关条目的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首页截图,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6.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6.4银行信息:

6.4.1单位名称: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qhqztlsygs02@163.com

6.5《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6.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2023年11月3日

,青海,西宁市,西宁,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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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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