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氯化铵资源化回收项目EPC采购
(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华阳氯化铵资源化回收项目EPC采购,项目业
主为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编
号为0747-2360SCCZUA2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华阳产业集聚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氯化铵资源化回收项目包含污水预处理部分的CAT后期洗涤水设计处理量245
m/d和氯化铵回收相关废水设计处理量为100 m/d。污水预处理部分CAT后期洗涤水工艺采用隔油池
气浮工艺氯化铵回收部分采用隔油池两级气浮陶瓷膜蒸发工艺进行氯化铵资源化回收,处理后
的废水统一泵至污水站进行后续的处理。
2.3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列废水处理工艺全部工艺设备设施及施工。设计范围按照排放标
准进行全套工艺设计污水处理厂内电控仪表设计工艺管道设计设施及设备选型及配套土建施工等。
采购施工范围包含:包含但不仅限于氯化铵资源化回收项目范围内土建施工工程设备设施含仪
电控制等管路及其它安装材料等并完成整套装置安装调试工作,废水经处理后泵至污水站进行后续的处
理,回收氯化铵品质和产量按技术规范书要求分别达到满足国家标准GB/T2946-2018农业用氯化铵合格品
要求和GB/T2946-2018工业用氯化铵合格品要求。
详细设计施工范围见附件黎明院华阳废水零排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
2.4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7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审核,土建施工
50天,供货安装达到试车条件9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12资质:
1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专项
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3投标人项目部主要成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
承诺书。
2其他人员:拟派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证书拟派项
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员证设计要求有人长期驻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竣工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的大于等于100 m/d,类似废水处理项目且具有蒸发结晶回收单元的EPC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合同协议书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等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
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6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承诺
函格式自拟,承诺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http://e.sinochemitc.com,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11月8日下午17时00分,登陆中
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
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
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售价:人
民币0元整。
4.2如在注册和购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余工:010-8639 1277。
4.3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3日下午16:00前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快
递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邮编100073,崔猛收,010-8392
3528座机呼叫转移至个人手机。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11会议室,崔猛收,010-8392 3528。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优先选择上述第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第种方式的,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快
递时间并自行承担因邮寄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并在邮寄后将公司名称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
cuimeng1sinochem.com。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11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
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上发布,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
此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
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69号 地址:北京市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邮编:471012 邮编:100073
联系人:王欢 联系人:崔猛吴智渊杜江马瑞巩俊萍
电话:0379-6226 3096 电话:010-8392 3528
传真: 传真:010-5936 9136
电子邮件:154431803qq.com 电子邮件:cuimeng1sinochem.com
2023年1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