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路街道卓锦城社区邻里之家氛围营造项目比选招标公告更新

成龙路街道卓锦城社区邻里之家氛围营造项目比选招标公告更新

按照中央、省、市重大工作要求和市文旅局工作安排,成龙路街道卓锦城社区针对卓锦城社区邻里之家文化活动中心从空间布局、氛围营造、服务提升等方面着力,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比选实施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项目内容:成龙路街道卓锦城社区邻里之家氛围营造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高限价:7万元(大写:柒万元整)。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9.比选申请人供应商须为成都市锦江区内的公司。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以输入供应商全称搜索后的结果截图为准,如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项目采取现场报名。
2 .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及时间
1.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点00分。
2.递交比选文件地点:比选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文件,比选人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4.比选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卓锦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成都市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卓锦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氛围营造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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