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哈密“光热储”1500MW基地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中国能建哈密“光热储”1500MW基地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采购单位:投资公司总部
采购项目编号:TZGSZB-FW-ZBCG-GCGLB-2023-014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02 15:00:00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能建哈密“光(热)储”1500MW基地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签收登记截止:2023-11-07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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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国能建哈密“光(热)储”1500MW 基地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TZGSZB-FW-ZBCG-GCGLB-2023-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能建哈密“光(热)储”1500MW 基地项目已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发展发布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能建投哈密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本金20%,银行贷款融资80%。,招标人为 中能建投哈密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乡东北五日劲风戈壁荒滩内。
(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500MW,其中光伏1350MW、储热型光热150MW(储热时长8小时);
(3)监理服务期限: 招标人书面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4)工程项目工期计划
计划建设周期:30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光热部分2024 年04月01日,竣工验收日期:2026 年6月30日;光伏部分按1年计算(拟开工时间为2025年4月),竣工日期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
(5)工程质量标准: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及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质量标准; 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EPC 总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监理要求的质量标准,并依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有关技术规程、 规范和标准,对于机组聚光集热系统、储热与换热系统、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以及附属生产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满足创优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项目建设期从初设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管理、施工准备、招标阶段、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质量验收、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组织移交及交付生产阶段、竣工图纸审查及质保验收、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批等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参加项目工程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物资(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等全部货物的总称)采购、设备监造、设备的保管及运输、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期和投资控制)、建筑、安装、施工辅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外部工程(如场外进场道路、场外进场水管和施工用电线路等)、临时工程、设备单体调试、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培训、技术服务、单项验收等主要内容的监理工作;配合协助工程创优、并网手续办理、专项验收、系统试运行等工作;负责第三方质量监督、相关工程专项验收、启动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全部验收工作;配合性能试验;配合各项生产准备工作;施工辅助工程、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零星监理工作等。并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审查、设备材料采购方案审查和现场的协调管理等。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的完整性,在以上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监理服务范围内。监理工作应按照“四控制(质量、造价、进度、安全)、两管理(档案信息、合同)、一协调(协调招标人与设备厂、承包人关系)的原则进行。
本工程环境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不在本招标范围,由发包人另行委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承担1个50MW及以上已投运光热项目或1台套300MW及以上已投运的燃煤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且具有至少2个100MW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签字页、包括签订时间及监理内容等信息的关键页)、投运证明或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1个50MW及以上已投运光热项目或1个300MW及以上已投运的国内火电项目工程总监经历(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管理过的项目合同复印件证明、任命函等业绩证明文件)。总监理师还应具有统揽整个工程建设全局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创新意识,接受委托人关于“贯标”的要求,能够按照规程、规范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总监必须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能胜任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行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请于2023年11月6日16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10时00分(时间根据通知,另行调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15时00分前,注册并登陆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eec.net.cn)在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下方的报名表进行报名,并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能源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353*****000522*****0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已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将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并在备注中注明“哈密光热储项目监理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以招标代理通知为准。同时需参与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eec.net.cn)凭CA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逾期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线上开标地点: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
线下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开标大厅及 会议室(详细地址以招标代理通知为准)。
7.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2 新用户使用注意事项:
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务必记住用户名,使用该用户名登录,初始密码为********,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报名成功后,请等待工作人员开通文件下载权限。
7.3 CA电子签章办理:
参与本工程投标需办理CA电子签章,CA在线办理电话022-********转1,办理CA电子签章一般需要7个工作日,请合理安排时间。
7.4 公告内所述日期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方式通知。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小组。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能建投哈密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军民团结路22号202室
联 系 人:王蒙爱(商务) 白浩(技术)
电 话:182*****999 187*****22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号
联 系 人:王梓菱
电 话:022-********
电子邮件:zlwang2671@cee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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