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人民医院消防报警主机更换采购安装项目调研比选公告
容城县人民医院消防报警主机更换采购安装项目调研比选公告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经相关职能科室申请,医院研究决定,拟实对现有消防报警主机更换升级。
一、采购名称:容城县人民医院消防报警主机采购更换安装项目
二、本次比选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我院消防消防报警主机现状,拟对以下设备进行采购更换安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量 | 备注 | |
单位 | 数量 | |||
1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台 | 1 | 设备采购及更换安装 |
2 | 主机电源(报警、联动) | 台 | 1 | 设备采购及更换安装 |
3 | 电池 | 节 | 2 | 设备采购及更换安装 |
4 | 联动控制盘 | 台 | 1 | 设备采购及更换安装 |
5 | 联动控制盘 | 台 | 1 | 设备采购及更换安装 |
6 | 总线消防电话总机 | 台 | 1 | 设备采购及更换安装 |
7 | 消防广播区域控制盘 | 台 | 1 | 设备采购及更换安装 |
8 | 广播功率放大器 | 台 | 1 | 设备采购及更换安装 |
9 | 标准机柜 | 台 | 2 | 设备采购及更换安装 |
10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linux版) (标配版) | 套 | 1 | 设备采购及安装 |
11 | 报警点位测绘 | 点 | 1277 | 测点及绘图 |
三、比选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注册周期应满三年及以上;且不少于2名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官网可查。
2、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6、企业已进行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可查。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本项目包括原消防报警设备拆除和消防报警设备采购、更换、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实现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正常运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
2、报名结束后,院方统一组织参选方踏勘现场,各方根据现场情况自行组织报价及方案。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1日。
(三)领取比选文件方式、地点:
领取方式:邮箱、微信、现场领取
领取地点:容城县人民医院微型消防站
联系人:秦浩
联系电话:0312-*******
标签: 消防报警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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