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潮田风电场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灵川县潮田风电场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的精神要求,本公示特向公众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希望广大群众在了解有关情况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对该工程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建设单位在该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阶段将公众的意见加以体现,通过源头治理,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从而更好地满足周边公众自身利益以及当地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灵川县潮田风电场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桂林市灵川县拓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潮田乡、海洋乡、大圩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100MW。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工作程序
根据通过进行张贴调查公告、网络公示、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等调查方式,调查工程建设可能产生影响的区域及该区域内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等项目利益相关者;掌握了解相关利益者的诉求;识别工程建设所在地现有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工程实施可能产生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三、本工程建设对社会稳定的主要影响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建设项目,虽然本工程建设会不可避免地对工程所在周边的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做好社会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工程建设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减缓。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主要是与本项目相关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以及受本工程建设和运营影响的村庄居民,主要涉及的村屯有潮田乡的太平村城江,潮田村淡塘坪,留村下雷、珠龙,旺塘村的岭头,大圩镇下张村西元、白草坪,海洋乡江尾村老村,共6个村委8个自然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的建设对社会稳定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十日内。
七、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市灵川县拓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0771-******* 邮箱*********@qq.com
标签: 潮田风电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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