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充电场站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口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充电场站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口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充电场站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口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35个充电场站进行安全改造,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进行密封比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充电场站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比价
3、预算金额:项目采购预算为******.20元,投标报价不准超过预算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海口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在35个充电场站安装安全监控设施,含电脑、监控显示器、充电平台显示器、鼠标、键盘、支架、无线路由器的采购及安装、网线的开槽及铺设、系统调试等内容。
5、质保期限: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工期要求:自签订采购合同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12-1号(白沙门场站)三楼会议室
3、方式:携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0时30分(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书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可直接送到或快递送达开标地点。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10时30分
3、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12-1号(白沙门场站)三楼会议室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12-1号(白沙门场站)三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吴传麒
联系电话:0898-******** 182*****708
请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期间投标人可来现场进行踏勘,如对招标文件条款存有疑问,可在领取比价文件后的48小时内进行咨询。
海口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标签: 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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