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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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3203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
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备案且
备案专业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备案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1个类似咨询或评价
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报告关键页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01
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曾参与过该项目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
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进行比选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吉林机场集团各机场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后评价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民航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
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3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对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重点对项目建成后所达
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
进行对比分析,综合判定是否存在差距和问题,对项目建成后是否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经
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总结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组织专家召开专题会议,最终出具后
评价报告。

2.4最高应答控制价总价:6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513
3.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备案且
备案专业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备案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1个类似咨询或评价
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报告关键页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n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木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曾参与过该项目的工程咨询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
选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
必须为:xx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
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木复印件业绩证明以上资料须
盖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
后2日内寄送。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6日9时00分,
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应答文件邮寄至
用章
代理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3599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项目经理: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532907032510706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
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2: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
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
违者必究。
3: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
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3500号
联系人:刘经理
有联公

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电子邮件:dfzx0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专用童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后评价 机场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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