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和宾川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农田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宾川县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和宾川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农田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宾川县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和宾川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农田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宾川县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和宾川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农田建设项目“EPC”fedc5d22-4196-4ce0-be90-*****c740c2e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edc5d22-4196-4ce0-be90-*****c740c2e
建设规模: 约2.99万亩fedc5d22-4196-4ce0-be90-*****c740c2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06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宾川县农业农村局 087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宾川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局 经办人: 张工
办公电话: 087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鑫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周工
办公电话: 0872-******* 移动电话: 153*****64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230**********
标段名称: 宾川县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和宾川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农田建设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10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29 09:00
开标地点: 宾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338.3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可研范围内所涉及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完成施工过程中施工图的修改、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及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作; (3)按规定完成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方案设计论证、专项检测及验收报建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注:本项目为限额设计,中标人施工图设计预算不得超过可研建安工程费概算投资额,超过部分不予结算。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对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和变更实施范围等,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单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组成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应共同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类别的资质条件。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或市政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为本单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施工单位人员)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①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②并为本单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2023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设计单位人员) (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须具有①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②并为本单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2023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施工单位人员)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且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要求如下: (1)设计业绩: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工程类型及投资总额); (2)施工业绩: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工程类型及投资总额)。 注: (1)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首次取得本公告要求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不提供业绩资料。 (2)类似项目的定义:类似项目指高标准农田建设或中低产田地改造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整治或农田水利工程或土地增减挂钩工程施工项目或管道安装工程或市政供排水工程及涉及农村公路、市政道路、水利枢纽、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类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1-28 16: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大理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招标公告).pdf 2023-11-03 16:02:20
2 招标公告.pdf 2023-11-03 16:02:1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农田 投资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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