鄣吴镇鄣吴村八一安置区市政景观配套工程
鄣吴镇鄣吴村八一安置区市政景观配套工程
鄣吴镇鄣吴村八一安置区市政景观配套工程答疑文件001
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编制说明中“编制原则及办法”中第3条.“本项目土建部分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取费,安装部分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取费,绿化景观工程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取费,道路、排水工程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取费,室外照明、给水工程按市政安装工程取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计取,取费率不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下限,并按浙建发【2022】37号文件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费率*1.15系数”修改为“本项目土建部分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取费,安装部分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取费,绿化景观工程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取费,道路、排水工程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取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计取,取费率不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下限,并按浙建发【2022】37号文件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费率*1.15系数”。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
其余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安吉县鄣吴镇鄣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11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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