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事务所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事务所审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事务所审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事务所审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
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
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 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3 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业经验不少于 10 年以发证日期
起算
4 派驻本项目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是会计师事务所在职工作人员并保持派驻人员稳定提供
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
5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审计服务项目相关经验提供服务协议或以出具的服
务报告等相关材料。
6 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过骗取中标或
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近五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
得同时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
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料网上打印页等资料(注:请参照第 3 项投标人
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 A 区 12 楼 1213 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 A 区 12 楼 1213 会议室
七其他
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事务所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事务所审计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事务所审计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选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单位提供相关审计会计咨询等工作并出具相应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周期:出具年度报告周期为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出具其他审计报告周期为根据招标人要求。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且具有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 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3.3 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业经验不少于 10 年以发证日
期起算
3.4 派驻本项目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是会计师事务所在职工作人员并保持派驻人员稳定提
供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审计服务项目相关经验提供服务协议或以出具的
服务报告等相关材料。
3.6 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过骗取中标
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近五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
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料网上打印页等资料(注:请
参照第 3 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4.3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 A 区 12 楼 1213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
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 80 号郑发大厦 5 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736059677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 区 1202 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7
Email:hndcz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 80 号郑发大厦 5 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7360596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 区 1202 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371-65585907
电子邮件: hndc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