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
1、用于保存病毒病菌等生物样品
▲2.有效容积≥720升;立式单开门。外部尺寸(宽*深*高)≤1200mm*1000mm*2000mm
▲3.温度范围在-40°C~-86°C 可调节,控温精度0.1℃。微电脑控制,配备10寸以上高性能LCD电容屏,可直观显示箱内温度、环境温度、输入电压和温度曲线等数据,显示精度≤0.1℃;
▲4.具备独立的运行指示灯,出现报警或故障可显示红色或黄色等显著提示色,需与正常运行显示色有显著差别,且温度异常时,液晶屏主页面温度显示可同步提示;
▲5.具备连接wifi实现网络功能;标配单机版样本管理功能,可对大类样本存放位置和数量进行统计管理;实现保存箱使用、冻存盒信息及样本存储位置查询等,配置大容量存储空间,实时保存箱内设定温度、实际温度、高、低温报警温度、输入电压、环境温度等数据,数据可永久保存,且可通过USB数据接口端口导出全部数据,实现数据的可追溯性;
▲6、具有留言或记事本功能,方便多人使用;产品能够记录开门事件、密码修改、设置修改、账户登录等信息,且所有记录信息能够下载到电脑上,实现数据分析存档;具有参数自动配置功能,可通过USB接口上传和下载配置文件,将一台冰箱的设置参数和数据等信息复制到其它冰箱;
★7.具备多种故障报警,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报警、冷凝器脏报警、环温超标报警、断电报警、门开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 后备系统故障报警等功能;具有不少于声音蜂鸣报警、灯光闪烁报警、APP推送报警、短信报警等四种以上的报警方式;配备冷链监控系统模块,并对接现有系统平台,实现温度实时记录报警。且能够在手机远程实时箱内温度、设定温度、高低温报警温度、各种报警记录、以及开关门等事件记录;
8.具备多重保护功能,开机延时保护、压机高温保护、压力过高保护、显示面板密码保护、断电记忆数据保护;
▲9.箱内温度均匀性要求:25℃环境,设定温度测试,每层5个测试点(四角及中心),整机多于20点的测试条件下,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的差需小于6度。
10.可同时使用暗锁(不少于四把钥匙)及双挂锁,可选配指纹锁,指纹锁支持不少于六人录入的多用户使用,且通过指纹锁开关门的事件记录存储需与保存箱自带系统相连,可溯源冰箱使用记录;
★11.具备发泡内门并带密封条设计,外门4层密封,整机共计不少于5层密封,保温效果好;使用航空真空隔热材料VIP+PU整体发泡,VIP厚度≥25mm;内胆为电锌板喷粉,防腐蚀,导热快;
▲12.采用HC环保制冷剂和制冷系统,使用双变频压缩机和变频器,功率≤1100W,使用风机,具备可根据冷凝器传感器温度自动控制风机启停,智能变速运行功能。
▲13.根据低温保存箱国家标准GB/T *****要求,低温保存箱铭牌或标签上要标注制冷剂的名称及装入量;
▲14.具备自动可加热平衡孔模块,可满足短时间内连续开门。在不同位置具备不少于三个测试孔,可用于设置探头监控箱内温度。
▲15.配置RS485数据接口,可同计算机网线连接,实现数据通讯;配置2根PT100高精度传感器及电子温度记录功能,单独从箱内采集温度,在显示屏上可以独立查询、下载温度数据;温度探头的第三方(有相应资质)检定证书。
★16.具备内置5V冷链供电系统。标配12V锂电池≥2块,保障冰箱断电后,温度显示及冰箱报警功能运行
★17.单台冰箱配备5层5列冻存架25套,冻存架304不锈钢制作,钢板组合,抽屉设计;配备9*9冻存盒500个,冻存盒采用耐磨损的医用级高透明聚丙烯材料,可反复冻融,数字网格,透明设计,快速定位样本;配备2ml外旋冻存管*****个,医疗级聚丙烯制成,可耐受高温高压,可耐受-196C到121C,具有高强度、高韧性,可反复冻融。
18.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证书或ISO*****证书或ISO*****证书或ISO*****证书或ISO*****证书;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书上产品型号要求与投标型号完全符合。
★19、符合《低温保存箱节能环保认证技术规范》要求,并获取节能、环保报告及证书; 提供节能证书和环保证书;(提供网站截图及网址备查);
20.整机保修五年,终身维修、有专门售后服务网点可以覆盖到县(市),终身两次免费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