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2023年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荔县2023年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大荔县教育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大荔县2023年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荔县2023年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DLZCFS2023-3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大荔县实验小学等26所学校的修缮、改造等工程项目,面积*****余平方米进行监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提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需具有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4)供应商及拟派项目总监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

(5)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工作时间);

2.获取地点: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709室;

3.方式: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4.售价:免费赠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供应商可自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9时30分前

2.磋商时间:2023年11月17日9时30分

3.磋商地点:大荔县政府采购开标室(财政局802室)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大荔县教育局

联系地址:大荔县北大街39号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091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3-*******

联系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

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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