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EPC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备(2023)3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89-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占比100.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滨海岸线生态修复及海洋产业孵化项目EPC;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曹妃甸新城南部进行内海生态清淤、岸线提升及配套管网建设、海岛生态治理、配套船闸、配套码头、海洋产业孵化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 22个月。
2.2招标范围:设计: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出具概算、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 施工: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竣工交付、竣工试运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办理其中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CA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138*****174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①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 400 万元(或总投资额不少于*****万元)的水运工程EPC业绩或设计业绩;②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水运工程EPC业绩或施工业绩。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下同: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港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②设计负责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以上①②不能为同一人。
3.1.4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CA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138*****174 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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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2 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2)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的企业,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7 09:00至2023-11-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曹妃甸区揽月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曹妃甸新城 | 地址: | 河北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2号公寓2622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纪工 | 联系人: | 张艺潇 |
电话: | 0315-******* | 电话: | 153*****63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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