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东市城市第二污...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东市城市第二污...

项目名称:启东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及湿地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与惠萍镇交界处

建设单位: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机构: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吴凯(201*****203500*****512******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市汇龙镇与惠萍镇交界处,属于启东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的人工生态湿地净化工程,总投资额6352.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1.85万),工程用地面积约20公顷(湿地核心净化处理面积约*****平方米),近期设计进水规模*****立方米/天,远期进水规模*****立方米/天,主体工程包括尾水排放管、生态塘、表流湿地、潜流湿地、沉水植物塘等,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生态环保工程。启东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文件已完成审批(启行审环[2023]45号),并已实施建设,本项目已批准立项(项目代码:2204-******-89-01-******)。

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逐项落实《环评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选址、选线须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0)》、《启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启政办规[2022]2号)等规划要求,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或一般农田,并符合沿江岸线、水域和土地规划。

2.项目设计、建设应优先采用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和工艺,减少碳排放;优化湿地区块生态系统结构,强化区块汇碳与生态降碳能力,通过碳增汇和碳减排,充分发挥生态安全缓冲区碳中和功能。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湿地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人工湿地底部和侧壁范围应进行渗透性测定,并根据渗透系数,科学评估实施防渗措施及工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4.参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21〕3号)、《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等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人工生态湿地进水口和出水口,湿地区域各种警示标志、警示牌、告示应完整清晰,防止安全事故。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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