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用盐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资审公告
食品加工用盐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品加工用盐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已由 霞浦县经济贸易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宁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 ,招标人为 福建省宁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霞浦经济开发区23号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754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策划、项目计划统筹管理、项目总体管理、报建报批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造价咨询管理、运营保修管理、项目后评价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表(且不超过365日历天)、后续服务到取得不动产证、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业管道专项设计、变配电(电力)专项设计、环境及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 (4)造价咨询: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配合造价审计单位的造价审核等; (5)工程监理: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和机电设备安装等的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6)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施工工程招标及其他相关招标。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具备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设立有相应的土工试验室。(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其中一个专业咨询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⑤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注意:本招标公告电子固化的原因如显示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宁德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6号801室,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159*****136,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8号1号楼,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153*****262,传真:/ 联系人:周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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