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房山区琉璃河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房山区琉璃河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房山区琉璃河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房山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15: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14: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预算金额 ¥5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慧、黄嘉一、刘晓平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北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彭宇01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宏毅正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慧、黄嘉一、刘晓平 010-********

项目概况

房山区琉璃河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T-2023-016

项目名称:房山区琉璃河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5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建设内容为: 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砖道路、沥青道路等招标图纸及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工期为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5月2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应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万元,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且无在施工程;(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4)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6)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方式:邮件购买登记(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领取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HYZT219@163.com,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开票信息。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招标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加盖单位公章);(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20】46号))加盖公章。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北大街        

联系方式:刘彭宇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毅正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联系方式:马慧、黄嘉一、刘晓平 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慧、黄嘉一、刘晓平

电 话:  010-********

 

标签: 基础设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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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宏毅正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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