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垵口乡大山村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站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遂昌县垵口乡大山村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站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JHT2023A41

一、 遂昌县垵口乡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遂昌县垵口乡大山村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站提升项目经相关部门以遂农函【2023】9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采用 公 开 发包方式招标。

二、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遂昌县垵口乡大山村。

2、建筑规模:新建格栅调节池、新建生化组合池、新建消毒计量出水井、终端管网改造、污水处理系统电气控制部分及围墙等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54.9284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7、下浮率范围:6.0%~11.9%;

8、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遂昌县,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近三个月【2023年8月、9月、10月】企业每月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

4、其他:本工程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五、招标公告等资料索取途径:

1、2023年11月 6日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其他交易)(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2、本项目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投标人需要持以下资料进场: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在投标企业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承诺书。

4、未递交以上资料或逾期递交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八、其他

1、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定标方式: 两随机中标法 。

3、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开标时间:2023年11月 9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垵口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晓 联系人:叶云珍 周美珊

电 话:******  电 话:0578-*******


公告发出时间:2023年 11月6 日


【招标文件】(3).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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