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吉02破4号关于吉林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2023吉02破4号关于吉林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吉林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吉林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0日作出(2023) 吉0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吉林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融科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2023) 吉02破4号之一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担任亚融科技公司管理人。
亚融科技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以镍氢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研究为主要业务,在新能源市场中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主要产品为镍氢电池正极材料球形氢氧化镍、包覆钴球形氢氧化镍、锂离子电池正极三元系列材料等,拥有雄厚的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本着公开、公正、优选的原则,拟公开招募意向投资者。由于本案尚未转重整程序,本次系预招募事项,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亚融科技公司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 | 吉林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红旗街 |
登记机关 |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壹亿叁仟陆佰万元整 |
法定代表人 | 赵 云 |
公司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注册时间 | 2007年9月24日 |
经营范围 | 电池材料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加工、经销;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 |
营业期限 | 2007年9月24日至2027年9月23日 |
(二)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 | 持股比列 | 持有股份数(万股) |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 52.57% | 7150.00 |
吉林市城融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32.32% | 4396.00 |
吉林中泽昊融集团有限公司 | 14.82% | 2014.00 |
吉林昊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0.29% | 40.00 |
(三)企业主要资产及资产状况
根据管理人截止目前的调查,亚融科技公司财产状况如下:
1.不动产
(1)土地使用权
亚融科技公司名下有土地三宗,宗地面积*****.24㎡,宗地位于吉林市磐石市红旗岭镇,用途为工业用地。
(2)房产
亚融科技公司共有房产30处,产权面积共计*****.91㎡,重整投资人可在提交相关文件后进行查阅和实际调查。
2.对外投资
2016年7月,亚融科技公司作为全资控股股东成立吉林奥融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年产*****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停摆。
3.动产
亚融科技公司名下共有7辆机动车,具体为解放牌货车1辆;五十铃牌货车1辆;大众牌迈腾小型汽车4辆;宝马牌730LI小型汽车 1辆。
生产性资产、机械设备、办公设施设备等实物资产重整投资人在提交相关文件后可进行查阅和实际调查。
4.无形资户(专利、商标)
亚融科技公司名下共有1件注册商标与2项授权专利。
1件处于有效期内的注册商标,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商标 | 商标名称 | 注册号 | 国际分类 | 申请时间 | 商标状态 |
1 | 亚融 | 第01类-化学原料 | 2015-04-16 | 已注册 |
亚融科技公司名下有2项授权专利,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公布/公告号 | 专利类型 | 公布/公告日期 | 法律状态 |
1 | 低温动力电池用钴包覆球形氢氧化镍正极材料及制备方法 | CN*********A | 发明专利 | 2022-09-27 | 等待实审提案 |
2 | 一种利用机械融合对球形氢氧化镍进行钴包覆的方法 | CN*********B | 发明专利 | 2014-06-18 | 授权 |
5.资质及产品
亚融科技公司拥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详见下表),重整投资人在提交相关文件后可进行查阅和实际调查。
序号 | 证书编号 | 证书类型 | 发证日期 | 有效日期 |
1 |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JB9001C-2017) | 2022-09-22 | 2025-10-24 | |
2 | 2022-09-22 | 2025-10-24 | ||
3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I9001-2016/ISO 9001:2015) | 2022-09-22 | 2025-10-24 | |
4 | 吉AQBZHQG********** |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 | 2022-08-22 | 2025-08 |
6.进出口信用
序号 | 注册日期 | 海关注册编码 | 经营类别 | 注册海关 |
1 | 2015-06-30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吉林海关 |
二、项目优势
(一)生产能力和产品优势
亚融科技公司厂区规模达7.2万平方米,拥有7个品种产品,核心团队人员具有10年以上反应釜合成控制操作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在规模上和技术水平上都具有极强的能力,拥有大规模生产能力和高质量产品的品控保障。亚融科技公司有完备的球镍生产车间、三元前驱体车间、配液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原料车间。具有原料萃取提纯生产线(共计8条生产线),球型氢氧化镍,覆钴球型氢氧化镍生产线(共计10条生产线),三元前驱体生产线(共计6条生产线),两条双极反渗透制水设备,具有较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可回收氨气反复使用。亚融科技公司在球型氢氧化镍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主要产品低成本球型氢氧化镍,高容量、动力型、高温型、镍镉电池用球型氢氧化镍等。亚融科技公司现是东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主要供其高容量及动力型产品;另高温型球型氢氧化镍现已通过山东迪生电源有限公司军工认证,其中M15产品为飞利浦指定原料。亚融科技公司所生产的电池正极材料占全国市场20%左右。
(二)政策和口碑优势
亚融科技公司在专业能力的基础上兼具极高的社会责任感,为吉林市、磐石市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也为当地的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当地具有极高的声望和知名度,受到广泛支持,是未来公司的市场开发所具有的重要优势。2015年亚融科技公司被评为吉林市“科技小巨人”, 2016年亚融科技公司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获得吉林省5A信用等级认证,2018年亚融科技公司荣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
二、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
本次重整投资人的公开招募和遴选旨在引入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化解亚融科技公司债务危机,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提高亚融科技公司资产效益最大化,努力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二)工作原则
1.公平合理原则
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工作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由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组成评审委员会,设置符合实际的招募和评审条件,制定公平合理的遴选标准和评价体系,公平对待所有意向投资人,为意向投资人提供统一的重整投资方案指引和同等的信息、资料以及沟通交流机会,保障投资人招募和遴选过程公平合理。
2.程序规范原则
管理人将充分接受政府和法院的指导监督,严格把握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灵活采取书面、现场或视频等方式组织评审工作,及时披露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工作进展,保障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3.择优募选原则
评审委员会将充分审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并交流意见,在公平竞争的市场化原则下,对意向投资人在产业协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优势进行综合评比、优中选优,必要时开展商业谈判,共同评选出最有助于推动重整工作顺利完成、最有益于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最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的重整投资人。
三、报名须知与招募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效力延续至亚融科技公司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下,亚融科技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亚融科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应当全面充分履行相关义务。
4.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招募条件
为保障亚融科技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化解亚融科技公司债务危机,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均可以向管理人报名,参与亚融科技公司重整投资: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金实力证明,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
3.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并尚未执结的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全程自主开展工作,熟悉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工作流程,能够自主妥善地完成各项工作。
6.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及时提交报名材料(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重整投资人的招募),请意向投资人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yinglianglr@163.com)。
2.报名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
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含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的计划、经营方案等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②投资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决议文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和相关资料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
(4)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5)保密承诺函
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意向投资人为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各项报名材料应由本人签字捺印。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将取消其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二)初步筛查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7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5日的补正期,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报名材料通过审查的,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意向投资人发送《通知》,通知其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延长尽调保证金支付期限,但不晚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日),按时足额支付尽调保证金的,视为取得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未按时足额支付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三)尽职调查
发出《通知》的同时,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发送统一的重整投资方案指引,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亚融科技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公司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所需的费用。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邮件统一发送的重整投资方案指引之日起15日内(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将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yinglianglr@163.com)。
(五)组织评审
本次评审设置由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代表等5名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报告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若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则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商业谈判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若未能达成一致,管理人将重新遴选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若有两名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书面审查、现场评审或线上评审等方式,按照评分规则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打分,打分之前,评审委员会将组织候选投资人进行磋商,候选投资人可以维持投资条件不变,亦可以通过提高综合投资条件等方式来提高竞争力。若候选投资人磋商后维持竞争格局,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多数决规则进行投票表决,得票数高者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根据上述评审规则,意向投资人需要理解和接受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以及被确定为候选投资人后,其投资份额、投资报价等仍有可能因各方磋商而发生变化的局面,意向投资人在进行内部决策审批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上述评审规则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并给予授权代表充分的内部授权。
(六)签署协议
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的3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确认函》,确认其重整投资人身份,并组织相关方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发出《确认函》之日起5日内与相关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前述期限。
若重整投资人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时足额缴纳投资价款,管理人可以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七)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发布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之后,意向投资人支付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亚融科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评审规则
(一)评审方式
管理人采取现场评审、线上评审、书面评审方式之一或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次评审工作(评审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评分规则
本次评分设置涵盖投资文件规范性、投资主体适格性、产业布局协同性、投资报价优越性和债务清偿方案合理性等多个维度的主客观评分标准,赋予各项评分标准合理的权重,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资金实力、行业背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具体的评分规则将在报告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及时告知具备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意向投资人。
六、特别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投资人所提交的重整方案应当明确投资范围。
(三)投资意向人中选为重整投资人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案投资目的无法达成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投资人不能向亚融科技公司或管理人主张投资损失赔偿。
七、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亚融科技公司破产重整前应对亚融科技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理解亚融科技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除重整计划草案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遴选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如出现影响亚融科技公司破产重整的重大事项、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或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无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本公告中提供的数据及内容为目前管理人掌握了解的相关情况,未尽事宜或后续如有变化管理人将及时更新反馈。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五)本案债权人可报名参与本次重整招募。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联系方式:毕律师,157*****064/191*****580
特此公告。
吉林亚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标签: 投资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