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动车段安全警示标识牌设计制作项目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动车段安全警示标识牌设计制作项目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动车段安全警示标识牌设计制作项目
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fzdcd-aqk-********)
一.采购条件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动车段安全警示标识牌设计制作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2.1项目内容:福州动车段辖管车间的安全警示标识设计制作和现场安装,福州市安装地点有3处、厦门市、龙岩市、漳州市安装地点各1处,详细制作项目见附件。
2.2项目规模:预估42.4157万元。
2.3项目地点:福州动车段辖管车间的办公生产区域,包括福州动车所(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南动车所(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福州南第二动车所(位于福州市闽侯区)、龙岩动车所(位于龙岩市新罗区)、厦门北动车所及厦门北第二动车所(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漳州存车场(位于漳州市龙海区)。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广告设计设计制作。
3.3能够按照需求设计制作标志、标牌、标识,并在福州动车段辖管车间完成安装。
3.4报价人不存在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履约不良、质量不良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3.5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4.1 获取方式:填写《福州动车段安全警示标识设计制作报价表》(附件1)《福州动车段安全警示标识设计制作报价函》(附件2),并于国铁集团商务平台完成报名。报价请参照《安全警示标识需求规范》(附件3),含实物照片,尺寸、材质、安装要求。
4.2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6日16时10分-2023年11月9日17时00分
4.3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
4.4 报名报价方式:(1)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完成项目报名。(2)填写《福州动车段安全警示标识设计制作报价表》(附件1)《福州动车段安全警示标识设计制作报价函》(附件2),将填写完整的报价表、报价函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标题应为“福州动车段安全警示标识设计制作项目”。
4.5 未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完成项目报名,未按要求填报和提交报价表、报价函、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均视为无效报价。
4.6广告设计制作费用根据福州动车段宣传广告设计实际数量需求,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中标单价予以结算。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表、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表、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3 以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5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6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7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该公告和该项目《采购询价报价函》相关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动车段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江店48号
项目联系人:郑立宏
电话:0591-********、134*****281
接收报价函邮箱:*********@qq.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动车段
日期: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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