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0192破4号四川西丹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2023川0192破4号四川西丹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四川西丹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资产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2023年6月30日,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府新区 法院”)作出(2023)川019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资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西丹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丹孚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西丹孚公司管理人,陈骞为负责人。

为高效推进破产清算程序,专业、有序评估西丹孚公司名下资产价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一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经天府新区法院许可,现公开选聘本案资产评估机构,为西丹孚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提供资产评估服务。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西丹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232XA3X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叶满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石墨烯锂电池、新能源汽车BMS系统研发、生产;电池模块成组生产;新能源汽车BMS系统配套技术开发;销售:电芯、电池模块、电池电源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充电系统、电池连接配件;再生资源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范围

对西丹孚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如土地、在建工程)、动产(如办公设备、车辆)、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对外应收等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完成管理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评估要求

1.对西丹孚公司资产(含未登记在西丹孚公司名下但实际属于西丹孚公司的资产)进行盘点、造册,完成对西丹孚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并向管理人提供全面的资产评估报告;

2.对西丹孚公司资产价值分别基于清算价值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分析报告;

3.对本案中涉及的担保财产、建工优先财产、拟单项处置的财产等,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4.根据管理人或天府新区法院的要求,就部分专项资产或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根据管理人或天府新区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

6.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7.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四、拟派人员要求

1.参选机构拟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工作人员所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案所需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不低于五年;

2.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拟派出的工作人员。

五、参选条件

1.参选机构入选《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库;

2.参选机构在四川省上一年行业信用评价等级中为AA级资质及以上;

3.参选机构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参选机构熟悉企业破产流程及有关评估要求,曾承接过类似行业的破产评估业务者优先考虑;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现场踏勘

1.管理人将集中安排现场踏勘,并指派专人介绍项目具体情况;

2.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1 月10日11:00。

3.现场踏勘地点:西丹孚公司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工南一路168号);

4.联系人:朱律师,联系电话187 2842 9383。

七、比选方式

1.本次比选采取现场比选的方式,参选机构需到会参加,比选时间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2.比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八、评估费用

1.本案在破产程序中因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参选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评估费用在本案进行第一次债权分配时全额支付。

九、参选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

2023年11月15日17:00前。

2.提交方式

参选机构应按参选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装订参选文件,并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参选文件及纸质版参选文件(一式五份),并予以密封。电子版参选文件和纸质版参选文件缺一不可,未提交的视为无效参选。

3.提交地点

电子版参选文件需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zhuxh@faxianlaw.com;纸质版参选文件需现场提交至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提交资料。

4.联系方式

朱律师,联系电话187 2842 9383。

5.参选文件内容

参选机构提供的参选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选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入选入围等级评定资质等);

4.保密承诺书、参选承诺书;

5.报价:包括费用收取依据、计算标准、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餐饮费等)、支付方式;

6.负责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载明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人员简介等)及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7.评估机构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参与企业评估工作经验、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

8.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职责分工、服务方案、工作思路等;

9.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10.本机构及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担任本案评估机构的情形的说明;

11.本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评估服务开展的关系的说明。

十、评审方式

管理人将依法组建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人员配备规模、评估经验、评估工作方案及报价等事项后综合确定。通过综合评审,排名第一的为中选机构,排名第二的为备选机构。

特此公告。

四川西丹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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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破产清算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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