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开发区湘江办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原有建筑老楼加装电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开发区湘江办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原有建筑老楼加装电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开发区湘江办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原有建筑 (老楼)加装电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开采磋商采购-2023-46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开发区湘江办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原有建筑 (老楼)加装电梯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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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漯河市开发区湘江办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原有建筑(老楼)共1部电梯的配套电梯井建设和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售后服务和等。(包含1台额定速度 1.0 m/s,载重1350kg无机房客梯,具体工程量清单和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响应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若发现响应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3.2响应人为电梯生产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响应人为电梯经销商的,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家资质要求同上,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者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响应人需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二次报价)。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 | |||||||||||||||
地址:漯河市燕山路24号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工商联大厦5楼505号 | |||||||||||||||
联系人:韩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韩剑 | |||||||||||||||
联系方式:18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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