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宣传部2023年度市级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宣传部2023年度市级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宣传部2023年度市级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宣传部2023年度市级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报纸宣传
根据景宁宣传需要在《丽水日报》全年推出 10 个整版;重要稿件在《丽水日报》头版头条位置刊发;对景宁大型活动报道进行指导、策划并推介和宣传;加大外宣推送力度,在学习强国等高端媒体平台全年发布不少于 20 条。
2.电视宣传
策划重点报道,在电视平台持续刊播相关新闻;开设“美丽景宁”专题展播一个月;制作播出四期专题节目;策划一次大型新闻行动,进行直播。
3.广播宣传
FM106.9(交通音乐广播)专题《畲乡之窗》3 分钟/天、期;丽水广播三个频率播出硬广 20 秒 7 次/天。
4.新媒体宣传
加大新媒体推送力度,在市级平台全年不少于 110 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是中共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唯一新闻机构。近年来,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传媒集团)坚持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具有“丽水特点、原创特色”的主流媒体平台,全力打造全媒体矩阵,重点建设丽水日报、丽水新闻、源新闻客户端等核心圈媒体,形成新型传播格局,极具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在丽水党政机关和全市人民范围内宣传资源影响覆盖率第一,是市级最具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平台优势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传媒集团)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花园东路与花园路交汇处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标签: 级全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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