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年11月拟发标采办项目第二批采办计划公告

浙江年11月拟发标采办项目第二批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浙江LNG 2023年11月拟发标采办项目(第二批)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2024-2025年专职消防队委托管理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组建和管理符合工作需求的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负责甲方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浙江LNG项目接收站厂区、北仑海油大厦区域范围)的火灾预防与扑救及抢险救援等工作,以及浙江LNG船舶停泊(离岸)系/解缆工作。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对企业专职消防队进行日常队伍管理、培训、业务考核等工作,参与甲方经营场所范围的消防管理和咨询,及其他消防业务指导服务。

2023年11月

1.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1)应答人受宁波消防支队和宁波民政局管理和备案,是宁波消防协会监管单位。

2)应答人与专业培训学校有正规的培训协议或合同,派遣的人员经专业消防培训学校培训合格。

3.业绩要求:

应答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具有2项企业专职消防队委托管理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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