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文化宣传制作及安装项目第四次项目公告
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文化宣传制作及安装项目第四次项目公告
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文化宣传制作及安装项目(第四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文化宣传制作及安装项目(第四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 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文化宣传制作及安装(详见第五章)。
2.2地址: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
2.3服务期限: 12个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签订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合同总金额不低于8万元的类似广告安装制作业绩(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质量承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产品材料质量上乘、产品表面工艺光滑平整、彩印清晰逼真、安装规范平整,(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理)。
3.4售后服务承诺:所有产品提供1年质保,质保期间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做到12小时响应,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理)。
3.5投标人如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3年11月6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11月10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潼南区新城庙场坡莲花村二社潼南排水有限公司。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11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新城庙场坡莲花村二社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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