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开诊必需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泊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开诊必需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泊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开诊必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11-2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101*****
项目名称:泊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开诊必需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为满足工作需要,部分医技科室必须采购手术灯、石蜡切片机、监护仪、吊塔、高频电刀、气管镜洗消工作站、多导联电生理检查仪、宫腔检查镜、高压注射器、膝关节线圈、肩关节线圈等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得少于合同估算总金额的3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得少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仅提供一类医疗器械、非医疗器械的联合体成员可不做以上资格要求); (2)所投核心产品及所有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核心产品及所有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或社会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权利,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也可以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权利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一类医疗器械及非医疗器械可不做资格要求); 8)联合体的组成须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07至2023-11-13, 9-12-12-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 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联系电话 0317—*******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须通过“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当使用 CA 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泊头市中医医院
地址:泊头市胜利西路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禇文娟
电话:03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标签: 区开诊必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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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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