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实施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种植项目的公告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实施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种植项目的公告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关于实施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
高产高效种植项目的公告
现就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种植项目实施进行公开申报,欢迎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前来申报。
一、实施机构单位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
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种植项目。
三、资金来源
项目来自省级资金总投资690万元。
四、实施内容
根据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种植项目的进展实施以下内容:
1、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核心示范区实施种植面积5千亩;
2、水稻全程绿色高效技术模式连片重点核心区面积2千亩。
五、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选择条件
选择有资质、有相关种植机械及种植能力、且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水稻种植企业、家庭农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申报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申请书。
2、在万宁区域内拥有连片水稻种植水稻200亩以上(含200亩)的租地合同及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实证明及申报公示。
3、拥有水稻耕作、收获、抽水等机械设备。
4、提供机械化整地、插秧等劳务发票凭证。
5、带动当地脱贫户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
6、领取本项目补助的同时,同地块不能重复申请机械化服务补助。
7、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排除以外。
8、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完整和准确,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载体确定程序
1、本公告批复之日起,在政府网站上公告7天(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日),并进行宣传发动,同时为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时间,申报时附送相关材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租地合同、本人田间生产照片等,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2、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技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从符合承担项目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审核择优拟定,经中心班子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为项目承担载体,并与市农技中心签订协议。
3、承担本项目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载体,水稻种植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农技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1月2日
标签: 粮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