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实施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种植项目的公告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实施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种植项目的公告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关于实施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

高产高效种植项目的公告

现就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种植项目实施进行公开申报,欢迎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前来申报。

一、实施机构单位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

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种植项目。

三、资金来源

项目来自省级资金总投资690万元。

四、实施内容

根据万宁市2023年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种植项目的进展实施以下内容:

1、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核心示范区实施种植面积5千亩;

2、水稻全程绿色高效技术模式连片重点核心区面积2千亩。

五、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选择条件

选择有资质、有相关种植机械及种植能力、且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水稻种植企业、家庭农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申报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申请书。

2、在万宁区域内拥有连片水稻种植水稻200亩以上(含200亩)的租地合同及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实证明及申报公示。

3、拥有水稻耕作、收获、抽水等机械设备。

4、提供机械化整地、插秧等劳务发票凭证。

5、带动当地脱贫户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

6、领取本项目补助的同时,同地块不能重复申请机械化服务补助。

7、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排除以外。

8、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完整和准确,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载体确定程序

1、本公告批复之日起,在政府网站上公告7天(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日),并进行宣传发动,同时为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时间,申报时附送相关材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租地合同、本人田间生产照片等,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2、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技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从符合承担项目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审核择优拟定,经中心班子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为项目承担载体,并与市农技中心签订协议。

3、承担本项目的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载体,水稻种植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农技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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