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深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深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深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深审(投资审)字(2023)第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深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深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总承包 2.2、建设单位:深州市交通运输局 2.3、建设地址:深州市城区及辰时镇、护池镇、前磨头镇等共计17个乡镇。 2.4、项目内容及规模 主要包括深州市城乡公交体系提升改造、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 (1)深州市城乡公交体系提升改造:提升改造城乡公交枢纽 1 座,主要包括城乡客运的智慧公交指挥系统建设、综合公交枢纽提升改造系统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和电气化改造; (2)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公交线路沿线新建候车亭122座,设置停车位435个,在深州市交通局设置智慧公交指挥系统,用于深州市公交系统的数据、信息、业务、视频的汇聚与分析; (3)城乡基础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汽车充电桩 200 座,以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2.5、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工作。 2.6、项目招标估算:*****.42万元; 2.7、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8、工期:计划总工期:730 日历天 (其中:勘察设计工期: 90日历天;施工工期: 64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7 00:00至2023-11-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7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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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城乡公交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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