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2034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R22034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180***** 项目名称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 A320*****180*****001001 标段名称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名称) 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 批文号崇行审批220237号。招标人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北、惠农路东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地面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

2.1.3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7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312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 1 月。

其中:(1)桩基工程(含支护工程、桩基检测)工期为100日历天;

(2)人防、地下车库(含住宅地下室)工程从开工到封顶回填土工期为1*0日历天;

(3)住宅:

①所有住宅单体从±0.00到封顶(包括二次结构完成,中间验收完成)的工期:1*0日历天;

②所有住宅单体从中间验收完成到脚手架拆除且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完成的工期:120 日历天;

③所有住宅单体从脚手架拆除,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完成,到第一次分户验收的工期:140日历天;

(4)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工期210 日历天(自脚手架拆除,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到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 范围为人防工程、非人防地下车库、小高层及高层1#、2#、3#、4#、5#、*#、7#、8#、9#,10#楼B-2物业用房/售楼处,配套1#、2、3##配电房、1#开闭所、11#门卫及公共配套用房、12#门卫二及邮政服务用房、13#垃圾用房。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2020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

注: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如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项目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 2 家。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日至 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128 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入围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

7.1.1技术标评审(打分制、暗标、满分12分)

技术标均采用暗标,暗标评审部分的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模块按要求上传,采用暗标部分无需制作封面,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格式,暗标文件内容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字号要求)行距统一1.5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技术文件不超过300页,超过300页的技术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审,评审项目中缺项内容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项不得分(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10 分) (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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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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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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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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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等内容进行评分。

0.8-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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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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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8-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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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进度

*8" valign="center">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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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质量

*8" valign="center">

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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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8" valign="center">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8-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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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的重点难点

*8" valign="center">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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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技术应用

*8" valign="center">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8-1分

注:技术文件不超过300页,超过300页的则视为无效文件。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2 分)(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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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负责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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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答辩方式方法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现场确定,答辩顺序随机抽取。

(2)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分值2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1.2商务经济标评审

(1)投标报价小于等于*********.48元为有效报价。超过的,则为无效标。

(2) 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合格”。

(3)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有效报价的情形,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

(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投标文件出现违反计价规范等情形,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

7.1.3资信评审

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的业绩不超过4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承建(不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类奖项(不超过4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获奖证明材料。(奖项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

7.2确定定标候选人

7.2.1 3家≤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

7.2.2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推荐5家定标候选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影响入围时,以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入围。

7.2.3合格投标单位<3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3定标

特别要求: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天中午12点之前,定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代理递交详细的资信评审资料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定标资料一式七份(正本1.份、副本4份,编排目录并分别胶装)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供定标委员会定标使用,否则视为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资料内容如下:

7.3.1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的业绩不超过4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7.3.2投标企业承建联合牵头人提供(不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类奖项(不超过4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获奖证明材料(奖项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

7.3.3定标因素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4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7.4.1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

7.4.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的票最多的为中标候选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决票。

7.4.3 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①企业2022年度营业额大的企业优于营业额小的企业;

②企业近3年获得国家级荣誉(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③企业资质等级高的企业优于资质等级低的企业;

④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合理性;

⑤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合理性;

⑥施工工期计划是否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

⑦企业近3年完成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多的优于完成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少的企业。(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⑧投标报价合理性(下浮率>18%)。

7.5 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受到质疑投诉,且质疑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中标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必须保留在招标人处至竣工验收。

7.7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路1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万科壹中心2407室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陆工、卫工

电 话:

0513-********

电 话:

153*****531181*****19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dfhxnt@12*.com

2023年11月 *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名称) 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 批文号崇行审批220237号。招标人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北、惠农路东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地面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

2.1.3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7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312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 1 月。

其中:(1)桩基工程(含支护工程、桩基检测)工期为100日历天;

(2)人防、地下车库(含住宅地下室)工程从开工到封顶回填土工期为1*0日历天;

(3)住宅:

①所有住宅单体从±0.00到封顶(包括二次结构完成,中间验收完成)的工期:1*0日历天;

②所有住宅单体从中间验收完成到脚手架拆除且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完成的工期:120 日历天;

③所有住宅单体从脚手架拆除,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完成,到第一次分户验收的工期:140日历天;

(4)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工期210 日历天(自脚手架拆除,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到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 范围为人防工程、非人防地下车库、小高层及高层1#、2#、3#、4#、5#、*#、7#、8#、9#,10#楼B-2物业用房/售楼处,配套1#、2、3##配电房、1#开闭所、11#门卫及公共配套用房、12#门卫二及邮政服务用房、13#垃圾用房。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2020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

注: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如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项目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 2 家。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日至 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128 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入围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

7.1.1技术标评审(打分制、暗标、满分12分)

技术标均采用暗标,暗标评审部分的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模块按要求上传,采用暗标部分无需制作封面,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格式,暗标文件内容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字号要求)行距统一1.5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技术文件不超过300页,超过300页的技术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审,评审项目中缺项内容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项不得分(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10 分) (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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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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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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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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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等内容进行评分。

0.8-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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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施工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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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8-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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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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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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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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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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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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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8-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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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的重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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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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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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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8-1分

注:技术文件不超过300页,超过300页的则视为无效文件。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2 分)(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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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负责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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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答辩方式方法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现场确定,答辩顺序随机抽取。

(2)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分值2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1.2商务经济标评审

(1)投标报价小于等于*********.48元为有效报价。超过的,则为无效标。

(2) 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合格”。

(3)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有效报价的情形,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

(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投标文件出现违反计价规范等情形,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

7.1.3资信评审

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的业绩不超过4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承建(不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类奖项(不超过4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获奖证明材料。(奖项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

7.2确定定标候选人

7.2.1 3家≤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

7.2.2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推荐5家定标候选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影响入围时,以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入围。

7.2.3合格投标单位<3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3定标

特别要求: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天中午12点之前,定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代理递交详细的资信评审资料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定标资料一式七份(正本1.份、副本4份,编排目录并分别胶装)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供定标委员会定标使用,否则视为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资料内容如下:

7.3.1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的业绩不超过4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7.3.2投标企业承建联合牵头人提供(不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类奖项(不超过4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获奖证明材料(奖项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

7.3.3定标因素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4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7.4.1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

7.4.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的票最多的为中标候选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决票。

7.4.3 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①企业2022年度营业额大的企业优于营业额小的企业;

②企业近3年获得国家级荣誉(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③企业资质等级高的企业优于资质等级低的企业;

④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合理性;

⑤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合理性;

⑥施工工期计划是否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

⑦企业近3年完成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多的优于完成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少的企业。(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⑧投标报价合理性(下浮率>18%)。

7.5 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受到质疑投诉,且质疑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中标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必须保留在招标人处至竣工验收。

7.7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路1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万科壹中心2407室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陆工、卫工

电 话:

0513-********

电 话:

153*****531181*****19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dfhxnt@12*.com

2023年11月 *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180***** 项目名称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编号 A320*****180*****001001 标段名称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名称) 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 批文号崇行审批220237号。招标人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北、惠农路东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地面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

2.1.3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7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312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 1 月。

其中:(1)桩基工程(含支护工程、桩基检测)工期为100日历天;

(2)人防、地下车库(含住宅地下室)工程从开工到封顶回填土工期为1*0日历天;

(3)住宅:

①所有住宅单体从±0.00到封顶(包括二次结构完成,中间验收完成)的工期:1*0日历天;

②所有住宅单体从中间验收完成到脚手架拆除且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完成的工期:120 日历天;

③所有住宅单体从脚手架拆除,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完成,到第一次分户验收的工期:140日历天;

(4)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工期210 日历天(自脚手架拆除,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到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 范围为人防工程、非人防地下车库、小高层及高层1#、2#、3#、4#、5#、*#、7#、8#、9#,10#楼B-2物业用房/售楼处,配套1#、2、3##配电房、1#开闭所、11#门卫及公共配套用房、12#门卫二及邮政服务用房、13#垃圾用房。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2020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

注: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如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项目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 2 家。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日至 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128 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入围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

7.1.1技术标评审(打分制、暗标、满分12分)

技术标均采用暗标,暗标评审部分的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模块按要求上传,采用暗标部分无需制作封面,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格式,暗标文件内容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字号要求)行距统一1.5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技术文件不超过300页,超过300页的技术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审,评审项目中缺项内容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项不得分(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10 分) (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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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审项目

*8" valign="center">

评审内容

分值

*" valign="center">

1

总体概述

*8" valign="center">

对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等内容进行评分。

0.8-1分

*" valign="center">

2

施工平面布置

*8" valign="center">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8-1分

*" valign="center">

3

施工进度

*8" valign="center">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2分

*" valign="center">

4

施工质量

*8" valign="center">

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1.*-2分

*" valign="center">

5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8" valign="center">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8-1分

*" valign="center">

*

施工的重点难点

*8" valign="center">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2分

*" valign="center">

7

新技术应用

*8" valign="center">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8-1分

注:技术文件不超过300页,超过300页的则视为无效文件。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2 分)(暗标)

*" valign="center">

1

项目负责人答辩

*8" valign="center">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答辩方式方法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现场确定,答辩顺序随机抽取。

(2)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分值2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1.2商务经济标评审

(1)投标报价小于等于*********.48元为有效报价。超过的,则为无效标。

(2) 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合格”。

(3)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有效报价的情形,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

(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投标文件出现违反计价规范等情形,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

7.1.3资信评审

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的业绩不超过4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承建(不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类奖项(不超过4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获奖证明材料。(奖项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

7.2确定定标候选人

7.2.1 3家≤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

7.2.2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推荐5家定标候选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影响入围时,以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入围。

7.2.3合格投标单位<3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3定标

特别要求: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天中午12点之前,定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代理递交详细的资信评审资料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定标资料一式七份(正本1.份、副本4份,编排目录并分别胶装)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供定标委员会定标使用,否则视为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资料内容如下:

7.3.1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的业绩不超过4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7.3.2投标企业承建联合牵头人提供(不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类奖项(不超过4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获奖证明材料(奖项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

7.3.3定标因素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4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7.4.1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

7.4.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的票最多的为中标候选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决票。

7.4.3 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①企业2022年度营业额大的企业优于营业额小的企业;

②企业近3年获得国家级荣誉(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③企业资质等级高的企业优于资质等级低的企业;

④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合理性;

⑤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合理性;

⑥施工工期计划是否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

⑦企业近3年完成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多的优于完成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少的企业。(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⑧投标报价合理性(下浮率>18%)。

7.5 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受到质疑投诉,且质疑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中标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必须保留在招标人处至竣工验收。

7.7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路1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万科壹中心2407室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陆工、卫工

电 话:

0513-********

电 话:

153*****531181*****19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dfhxnt@12*.com

2023年11月 *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名称) 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 批文号崇行审批220237号。招标人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 。R*****(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北、惠农路东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地面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

2.1.3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7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312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 1 月。

其中:(1)桩基工程(含支护工程、桩基检测)工期为100日历天;

(2)人防、地下车库(含住宅地下室)工程从开工到封顶回填土工期为1*0日历天;

(3)住宅:

①所有住宅单体从±0.00到封顶(包括二次结构完成,中间验收完成)的工期:1*0日历天;

②所有住宅单体从中间验收完成到脚手架拆除且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完成的工期:120 日历天;

③所有住宅单体从脚手架拆除,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完成,到第一次分户验收的工期:140日历天;

(4)室外配套、绿化等工程工期210 日历天(自脚手架拆除,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场地硬化、建筑垃圾等拆除并清运出施工现场,到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 范围为人防工程、非人防地下车库、小高层及高层1#、2#、3#、4#、5#、*#、7#、8#、9#,10#楼B-2物业用房/售楼处,配套1#、2、3##配电房、1#开闭所、11#门卫及公共配套用房、12#门卫二及邮政服务用房、13#垃圾用房。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2020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

注: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2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如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项目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 2 家。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日至 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1128 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入围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

7.1.1技术标评审(打分制、暗标、满分12分)

技术标均采用暗标,暗标评审部分的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模块按要求上传,采用暗标部分无需制作封面,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格式,暗标文件内容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字号要求)行距统一1.5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 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技术文件不超过300页,超过300页的技术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审,评审项目中缺项内容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项不得分(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10 分) (暗标):

*" valign="center">

序号

评审项目

*8" valign="center">

评审内容

分值

*" valign="center">

1

总体概述

*8" valign="center">

对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等内容进行评分。

0.8-1分

*" valign="center">

2

施工平面布置

*8" valign="center">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8-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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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进度

*8" valign="center">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2分

*" valign="center">

4

施工质量

*8" valign="center">

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1.*-2分

*" valign="center">

5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8" valign="center">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8-1分

*" valign="center">

*

施工的重点难点

*8" valign="center">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2分

*" valign="center">

7

新技术应用

*8" valign="center">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8-1分

注:技术文件不超过300页,超过300页的则视为无效文件。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2 分)(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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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负责人答辩

*8" valign="center">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开标现场服从安排,答辩方式方法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现场确定,答辩顺序随机抽取。

(2)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不得分。

分值2分

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1.2商务经济标评审

(1)投标报价小于等于*********.48元为有效报价。超过的,则为无效标。

(2) 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合格”。

(3)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有效报价的情形,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

(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投标文件出现违反计价规范等情形,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

7.1.3资信评审

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的业绩不超过4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承建(不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类奖项(不超过4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获奖证明材料。(奖项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

7.2确定定标候选人

7.2.1 3家≤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

7.2.2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推荐5家定标候选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影响入围时,以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入围。

7.2.3合格投标单位<3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3定标

特别要求: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天中午12点之前,定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代理递交详细的资信评审资料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定标资料一式七份(正本1.份、副本4份,编排目录并分别胶装)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供定标委员会定标使用,否则视为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资料内容如下:

7.3.1投标企业联合牵头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的业绩不超过4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7.3.2投标企业承建联合牵头人提供(不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类奖项(不超过4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获奖证明材料(奖项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

7.3.3定标因素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4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7.4.1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

7.4.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的票最多的为中标候选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决票。

7.4.3 定标因素。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①企业2022年度营业额大的企业优于营业额小的企业;

②企业近3年获得国家级荣誉(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③企业资质等级高的企业优于资质等级低的企业;

④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合理性;

⑤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合理性;

⑥施工工期计划是否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

⑦企业近3年完成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多的优于完成的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少的企业。(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⑧投标报价合理性(下浮率>18%)。

7.5 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受到质疑投诉,且质疑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中标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必须保留在招标人处至竣工验收。

7.7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路1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万科壹中心2407室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陆工、卫工

电 话:

0513-********

电 话:

153*****531181*****19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dfhxnt@12*.com

2023年11月 *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1878713a5" target="_blank">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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