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监测探头及处理单元采购公告

辐射监测探头及处理单元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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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辐射监测探头及处理单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辐射监测探头及处理单元
  2. 项目编号:HDLY-WZ-GKJT-23-2379
  3. 交货/服务时间:2024/01/31
  4. 交货/服务地点:四川省夹江县
  5. 供货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6. 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内(2020年至2022年)至少2年无亏损,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成立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的辐射测量仪器仪表类的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佐证材料(必要时可提供对应的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资质要求:须提供经第三方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不提供;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经第三方认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5)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接受代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2)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参与单位承诺书;

4)不接受列入中核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灰名单内供应商的报名。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11月09日 23时59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辐射监测探头及处理单元》,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1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邮编:

联系人:李昌勇

电话:152*****425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20231106


,四川,成都市,夹江县,双流区,成都

标签: 辐射监测 探头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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